記者從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保障冰雪節、春節、兩會期間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我市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特種設備安全大檢查,對於存在問題的商企要求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將嚴罰。其中,電梯、纜車、索道等特種設備出現異常但繼續使用的,將處以30萬元以下罰款。
據了解,此次檢查的重點是全市氣瓶充裝站,供暖鍋爐,冰雪旅遊景區觀光車、纜車、索道,石化企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以及高層住宅小區與人群密集場所(車站、碼頭、涉外賓館、酒店等各時段“核心區”)電梯等特種設備。在檢查中,檢查人員將建立《安全檢查寫實表》,對被檢設備、所屬企業、存在問題統一登記備案。
在此次檢查行動中,如發現商家、企業的特種設備存在安全問題,將督促其及時處理,進行整改;對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將要求商家、企業製定嚴格的防範措施,安排專人盯守;對未製定防範措施的,將對其進行封停,嚴查嚴處,防止事故發生。
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整改不合格、“屢教不改”的商企,監管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對(dui)其(qi)進(jin)行(xing)處(chu)罰(fa),其(qi)中(zhong),對(dui)未(wei)建(jian)立(li)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安(an)全(quan)技(ji)術(shu)檔(dang)案(an)或(huo)者(zhe)安(an)全(quan)技(ji)術(shu)檔(dang)案(an)不(bu)符(fu)合(he)規(gui)定(ding)要(yao)求(qiu)等(deng)行(xing)為(wei),且(qie)逾(yu)期(qi)未(wei)改(gai)正(zheng)的(de),將(jiang)責(ze)令(ling)其(qi)停(ting)止(zhi)使(shi)用(yong)有(you)關(guan)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並(bing)處(chu)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於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麵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繼續使用等行為,將責令其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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