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了(le)排(pai)查(zha)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使(shi)用(yong)過(guo)程(cheng)中(zhong)存(cun)在(zai)的(de)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確(que)保(bao)轄(xia)區(qu)內(nei)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健(jian)康(kang)運(yun)行(xing),近(jin)日(ri),銅(tong)仁(ren)市(shi)碧(bi)江(jiang)區(qu)市(shi)場(chang)監(jian)督(du)管(guan)理(li)局(ju)開(kai)展(zhan)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安(an)全(quan)大(da)檢(jian)查(zha),此(ci)次(ci)檢(jian)查(zha)重(zhong)點(dian)範(fan)圍(wei)為(wei)居(ju)民(min)小(xiao)區(qu)、醫院、車載氣瓶加氣站、酒店、生產企業等,重點檢查電梯、壓力容器、鍋爐等。
據了解,此次共出動檢查執法人員54人次,檢查電梯67台、鍋爐4台、壓力容器50台、起重機械1台。檢查的主要內容是管理人員、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特種設備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是否辦理特種設備注冊使用登記證,是否將電梯安全使用說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置於易於為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是否有日常運行記錄及維保記錄,應急裝置是否正常運行。
通過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執法人員要求責令限期改正,共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3份。截止目前為止,有1家已整改完畢,其他還在整改中,整改之後,該局還將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複查,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單位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進行嚴厲查處,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保障居民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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