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ji)者(zhe)從(cong)西(xi)安(an)市(shi)政(zheng)府(fu)辦(ban)公(gong)廳(ting)獲(huo)悉(xi),我(wo)市(shi)將(jiang)以(yi)源(yuan)頭(tou)控(kong)製(zhi)土(tu)壤(rang)新(xin)增(zeng)汙(wu)染(ran)為(wei)切(qie)入(ru)點(dian),以(yi)保(bao)護(hu)耕(geng)地(di)和(he)集(ji)中(zhong)式(shi)飲(yin)用(yong)水(shui)水(shui)源(yuan)地(di)保(bao)護(hu)區(qu)土(tu)壤(rang)環(huan)境(jing)質(zhi)量(liang)為(wei)重(zhong)點(dian),全(quan)力(li)推(tui)動(dong)土(tu)壤(rang)環(huan)境(jing)保(bao)護(hu)和(he)綜(zong)合(he)治(zhi)理(li)工(gong)作(zuo)。
解讀 優先區域如何確定
以耕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以及其他需要保護的區域為主,確定土壤環境保護優先區域,明確其範圍和麵積,建立優先區域地塊名冊。
措施1
對全市60%以上的耕地進行監測
據了解,我市日前出台《關於加強土壤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按照中、省文件要求,全麵摸清我市土壤環境狀況;劃定耕地和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優先保護區域,建立嚴格的耕地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土壤環境保護製度。
建立比較完善的土壤環境例行監測和
評估製度,對全市60%以上的耕地和服務人口50萬以上的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土壤環境開展例行監測;全麵提升土壤環境綜合監管能力,初步控製被汙染土地開發利用的環境風險;因地製宜開展土壤汙染治理修複試點示範,使全市土壤環境質量長期保持穩定。
措施2
治理後仍不達標企業堅決關停
新建工業項目在嚴格執行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有關政策,對重點規劃環評和有色金屬、皮革製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鉛蓄電池、采礦選礦、印刷、危險廢物、加油站等可能對土壤造成重大影響的項目,要將土壤環境影響評價作為環評的重要內容,並監測特征汙染物的土壤環
境質量本底值,防止新建項目對土壤造成新的汙染。
確定以排放重金屬、youjiwuranwudengyouduyouhaiwuranwuqiyeweizhongdiandejianguanqiyemingdan,quebaodabiaopaifang。jiadahuanjingzhifalidu,yangehuanjingjianguan,duichaobiaopaifangqiezaochengturangwurandeqiyeyaoguapaiduban,xianqizhili,duizhili
後仍不能達標的企業要堅決關停,鼓勵和支持企業發展循環經濟和清潔生產。禁止工礦企業在廢水、廢氣和廢渣處置過程中將汙染物向土壤環境轉移。
強化化肥農藥等汙染控製,科學施用農藥、化肥。規範固體廢物管理,建立汙泥處理全過程監管製度,規範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理處置,在產生、運輸、貯存、處理處置全過程中,嚴格遵循有關汙染物控製標準及技術規範。
措施3
推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
加大優先區域保護力度,對優先區域及其周邊汙染源進行排查,嚴格源頭汙染控製,強化風險管控;禁止在優先區域內新建有色金屬、皮革製品、石油煤炭、化工醫藥、鉛蓄電池製造等項目。
被 汙染地塊變更使用權人或開發利用為農用地、住宅、商業、醫院、公園、城市綠地、遊樂場等用地的,要開展土壤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經評估認定對人體健康有嚴 重影響的汙染地塊,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汙染擴散,治理達標前不得轉為住宅、公共設施建設用地和農用地。製定土壤修複工程規劃,在2015年底前完成綜合治 理方案的編製工作。開展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試點,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土壤汙染治理與修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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