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wei)貫(guan)徹(che)落(luo)實(shi)省(sheng)局(ju)關(guan)於(yu)全(quan)方(fang)位(wei)排(pai)查(zha)整(zheng)治(zhi)各(ge)類(lei)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保(bao)障(zhang)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安(an)全(quan),防(fang)止(zhi)特(te)種(zhong)設(she)備(bei)事(shi)故(gu)發(fa)生(sheng)的(de)指(zhi)示(shi)精(jing)神(shen),臨(lin)港(gang)質(zhi)監(jian)局(ju)從(cong)即(ji)日(ri)起(qi)至(zhi)2016年3月31日開展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活動。
排查範圍包括所有在用鍋爐、壓力容器(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
重點對以下行業尤其是危險化學品領域企業和停產複工企業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進行排查整治,包括燃氣、煉油、化工、化肥等企業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鍋爐;冷庫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產業聚集區企業的鍋爐及采暖鍋爐;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單位和氣瓶充裝單位的固定壓力容器、各類移動式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氣瓶;油氣輸送管道及危險品企業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叉車;大型遊樂設施、觀光車和商場、車站、賓館、飯店等公共場所各類電梯及電梯維保單位工作質量;冶金企業的起重機械、叉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及施工企業的流動式起重機械和起重機械集中使用區域(鋼材市場、石材場、鑄造加工集中區等);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和使用20年以上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2014年省安委辦印發的《河北省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方案》中列出的各地重大危險源和風險點及2015年安全隱患排查中存在問題的單位;特種設備非法設計、製造、安裝和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非法充裝行為。
此次排查按照企業自查和部門檢查的方式,對發現特種設備非法設計、製造、安裝、違法使用和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非法充裝等非法違法行為的,依法嚴厲查處,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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