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修訂
環境信用嚴重失信企業將受聯合懲戒
今後,遼寧企業在環境方麵有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將在行政許可、采購招標、評先評優、信貸支持等方麵受到諸多限製。6月5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中國銀保監會遼寧監管局重新修訂了《遼寧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領域“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製,推動企業持續改善環境行為。
根gen據ju新xin修xiu訂ding的de辦ban法fa,所suo有you重zhong點dian排pai汙wu單dan位wei均jun在zai參can評ping範fan圍wei內nei,同tong時shi還hai包bao括kuo上shang一yi年nian度du發fa生sheng突tu發fa環huan境jing事shi件jian的de單dan位wei,或huo存cun在zai重zhong大da環huan境jing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的de單dan位wei,以yi及ji上shang一yi年nian度du產chan生sheng環huan境jing違wei法fa行xing為wei的de單dan位wei。在zai遼liao寧ning開kai展zhan服fu務wu的de自zi動dong監jian測ce(監控)設施運維、環境監測等社會環境服務機構也在參評範圍內。同時,鼓勵未納入上述範圍有汙染源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自願申請參加環境信用評價。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將建立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信息管理係統,實時公布評價結果。”省生態環境廳綜合處董麗新介紹,環境信用評價周期為一年,企業環境信用初始分值為10分,環境行為信息產生後,根據記分標準進行記分,生成相應的環境信用等級動態評價結果。預計今年參與評價的企業在3000家以上,年度評價結果將於今年底或明年初向社會公布。
在記分標準上,新修訂的辦法賦分明確,對嚴重的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企業如有移送涉嫌環境犯罪案件,或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等情況,均扣10分;自動監測(監控)設施運維機構,如有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幹擾自動監測設施等情況,扣10分。社會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如有出具虛假檢驗監測數據、報告等情況,扣10分。同時,記分標準中也有加分項,企業簽署環境信用承諾書加1分,連續兩年無環境違法行為和失信行為加3分。
據介紹,環境信用由優到劣依次為守信企業、一般守信企業、失信企業、嚴yan重zhong失shi信xin企qi業ye。對dui失shi信xin企qi業ye,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加jia大da汙wu染ran源yuan環huan境jing監jian管guan隨sui機ji抽chou查zha頻pin次ci,取qu消xiao參can加jia環huan保bao評ping先xian評ping優you活huo動dong資zi格ge。對dui嚴yan重zhong失shi信xin企qi業ye,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實shi行xing嚴yan格ge監jian管guan,將jiang其qi列lie入ru失shi信xin聯lian合he懲cheng戒jie對dui象xiang名ming單dan,會hui同tong有you關guan部bu門men實shi施shi聯lian合he懲cheng戒jie。
“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結果會共享給省級信用管理部門,在行政許可、采購招標、評先評優、信貸支持、資質等級評定、安排和撥付有關財政補貼資金等工作中引用。”董麗新表示,下一步,省生態環境廳還將逐步擴大參評企業範圍,促進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主動提升環境信用等級,實現綠色發展。(來源:遼寧日報記者趙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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