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廣州市住宅和城鄉建造局發布《廣州市城市更新法令(尋求定見稿)》(以下簡稱《尋求定見稿》),麵向公眾谘詢定見,公示時刻為7月7日至21日。
為進一步推進城市更新有機有序有效開展,對廣州十多年來的城市更新規章、政策進行總結提煉並上升為地方性法規,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解決城市更新作業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將《廣州市城市更新法令》列入2021年立法作業計劃。
根據立法計劃組織,廣州市住宅城鄉建造局於今年2月起牽頭會同市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發動《廣州市城市更新法令》立法作業,經過多輪尋求各相關部門、區人民政府定見,並重行專家論證會,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及鎮(街)村代表等定見後,形成《尋求定見稿》。
《尋求定見稿》主要包含推進曆史文化保護及活化使用、提升公共服務供應能力、供給高質量的工業開展空間、強化多方主體權益保證、加大對城市更新微改造的支持力度、促進土地節省集約使用等方麵。
其間,《尋求定見稿》強調在城市更新中要把曆史文化保護放在第一位,並促進曆史文化資源活化使用。鼓舞不行移動文物、曆史建築引入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書店、非遺傳承場所等功能,采納措施鼓舞國有曆史建築活化使用。
《尋求定見稿》還提出,鼓舞整合使用微改造項目範圍內以及周邊可使用的空地、拆除違法建造騰空用地等空間資源優先增加綠洲、開敞空間、加裝電梯和建造公共服務設施;鼓舞使用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用地、用房(含公房)增設公共服務設施。
《尋求定見稿》提出,城市更新應通過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證、租購並重方法增加公共租借住宅、共(gong)有(you)產(chan)權(quan)住(zhu)宅(zhai)等(deng)保(bao)證(zheng)性(xing)住(zhu)宅(zhai)建(jian)造(zao)和(he)供(gong)應(ying),引(yin)導(dao)團(tuan)體(ti)建(jian)造(zao)用(yong)地(di)依(yi)照(zhao)規(gui)劃(hua)建(jian)造(zao)團(tuan)體(ti)宿(xiu)舍(she)等(deng)租(zu)借(jie)住(zhu)宅(zhai),實(shi)在(zai)改(gai)進(jin)老(lao)百(bai)姓(xing)居(ju)住(zhu)條(tiao)件(jian),實(shi)現(xian)住(zhu)有(you)所(suo)居(ju)、住有宜居。
《尋求定見稿》提出,加大對城市更新微改造的支持力度。針對微改造項目挖潛空間難、審批答應難、資金籌集難等瓶頸問題,提出一係列解決措施。觸及用地以及建築功能業態轉化的,通過製定正、負麵清單進行管理。
來曆:新華網
標簽:
廣州市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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