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爆電器
- explosion-proof electric apparatus
- 防止引起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 有防爆標誌和技術數據
目錄
簡介編輯
國內防爆電器相關執行標準編輯
分類編輯
防爆控製箱類
防爆起動器類
防爆控製開關類
防爆主令電器類
防爆接線箱類
防爆燈具類
防爆連接類
防爆風扇類
具有發熱功能的防爆電器類
防爆報警電器類
防爆電磁鐵類
防爆其他類
民用防爆產品
設計特點編輯
外殼的設計
電路的設計
電源的設計
類別**編輯
標誌舉例
-
如電氣設備為ⅡB類隔爆型T3組,標誌為ExdⅡBT3。
-
如電氣設備為Ⅱ類增安型,溫度組別為T2組,標誌為ExeⅡT2。
-
如電氣設備采用一種以上的複合型式,則先標出主體防爆型式,後標出其它防爆型式,如主體采用增安型內裝ⅡC類隔爆部件,溫度組別為T4,標誌為ExedⅡCT4。
-
如電氣設備為粉塵防爆防塵型T11組。標誌為:DIPDPT11。
爆炸性氣體環境危險區域的劃分
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按各自的標準劃分爆炸危險區域。我國根據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出現的頻繁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爆炸性氣體環境分為O區、1區和2區。(與IEC國際電工委員會一致)
0區:連續出現或長期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1區:在正常運行時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2區:在正常運行時不可能出現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或即使出現也僅是短時存在的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環境。
0區一般隻存在於密封的容器,貯罐等內部氣體空間,在實際設計過程中1區也很少存在,大多數情況屬於2區。
防爆電器設備分類編輯
Ⅱ類除礦井以外的場合使用的電氣設備
1.3Ⅱ類電氣設備,按其適用於爆炸性氣體混合物*大試驗安全間隙或*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A,ⅡB,ⅡC三類;並按其*高表麵溫度分為T1-T6六組。
1.4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引燃溫度分組,見表1。
1.5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按其*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或*小點燃電流比(MICR)分級,見表2。
表1
組別
引燃溫度t(℃)
T1
450<t
T2
300<t≤450
T3
200<t≤300
T4
135<t≤200
T5
100<t≤135
T6
85<t≤100
表2
類別
*大試驗安全間隙(MESG)(mm)
*小點燃電流比
ⅡA
≥0.9
>0.8
ⅡB
0.5<MESG<0.9
0.45≤MICR≤0.8
ⅡC
≤0.5
<0.45
性質:在規定試驗條件下,氣體、蒸氣爆炸性混合物的*小點燃電流與甲烷爆炸性混合物的*小點燃電流之比。中國規定氣體、蒸氣危險物質按*小點燃電流比分為Ⅱ**,ⅡB級和ⅡC級。*小點燃電流比≤1.0,>0.8的為Ⅱ**;≤0.8,>0.45的為ⅡB級;≤0.45的為ⅡC級。例如,乙烷、乙烯、乙炔分別為Ⅱ**,ⅡB級,ⅡC級危險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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