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液壓係統和元件的安全檢驗
4、4、1液壓係統應有防止過載的安全裝置。采用溢流閥防止過載時,溢流閥的調定壓力不得大於係統額定工作壓力的110%。
4、4、2在各種工況下正常工作時,液壓泵運行在額定轉速下,液壓係統的各工作回路的實際工作壓力值,不得大於液壓泵的額定工作壓力。
4、4、3空載時,液壓泵在額定轉速(流量)下,各液壓回路中平衡閥的控製壓力為:
A、起升液壓回路不大於6.0MPa;
B、變幅液壓回路不大於5.0MPa;
C、伸縮液壓回路,在通過流量為額定流量的1/3時,控製壓力不大於4.0MPa.4、4、4平衡閥與被控元件之間必須采用剛性連接,且間距盡量短。禁止用軟管連接。
4、4、5係統中由於液壓元件或管路損壞、或者係統失壓時各機構均能自動停止。
4、4、6液壓油不得使用混合油。液壓油的更換應按使用說明書要求進行,液壓油的選擇見ZBJ39003-86《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液壓油選擇與更換》的規定。
4、4、7液壓係統油汙染度及檢測方法應符合ZBJ39002-86《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液壓油固體顆粒汙染等級》和ZBJ39001-86《汽車起重機和輪胎起重機、、液壓油固體顆粒汙染測量方法》的規定。
4、4、8起重機在實際作業中,液壓油箱內的油溫不得超過80℃。否則應采用降溫措施。
4、4、9在裝配前,各液壓元件必須進行台架試驗,性能合格方可裝機。
液壓元件試驗按GB2132-2145-87《液壓元件出廠試驗》的規定進行,其性能參數應達到GB2146-77《液壓元件出廠試驗技術指標》的規定。
4、4、10液壓係統的過濾器,應保持良好的過濾性能。產品出廠試車後必須更換係統中全部液壓油。或者對液壓油進行一次120目的過濾。
濾清器的指示信號必須保持正常工作的性能。
4、4、11液壓係統的元件和管路連接處,不得有滴油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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