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裝配與安裝要求
3.7.1結構件的安裝精度
主要結構件包括門架、轉台、立柱、臂架等。
3.7.1.1結構件安裝後,相連接的兩部分的對稱度偏差不得低於9級。
3.7.1.2立柱與臂架的連接鉸軸中心線對其各自的中心線的垂直度以及立柱與轉台的連接鉸軸中心線對其各自的中心線的垂直度偏差不得低於9級。
3.7.1.3相配合的兩結構件連接鉸軸孔的同軸度不得大於ø2mm。
3.7.2回轉支承安裝精度
3.7.2.1安裝後,回轉支承座圈上平麵對下平麵的平行度不得大於支座直徑1/1500。
3.7.2.2大軸承對門架回轉支承中心的位置度不得大於ø5mm。
3.7.3行走輪安裝精度
3.7.3.1同側軌道上各車輪滾動圓的中心麵應在同一平麵內,其同位差應符合表2、圖1的規定(允許在車輪基準端麵上檢測)。
3.7.3.2同一軌道上一對車輪的偏斜方向應相反,其水平偏斜值ax不得大於L/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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