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鬥是一種裝卸散料物品的自動取物裝置,有單繩抓鬥,雙繩抓鬥,馬達抓鬥,液壓抓鬥等。
抓鬥的作業過程
有4個動作:降鬥,抓取,提升和開鬥,見下圖動圖演示:
抓鬥的類型
抓鬥根據抓取物料塊粒的大小、鬆散程度、容重以及粘度大小等,可分成五種類型(見表6-2)。中型、重型及特重型抓鬥在抓取塊粒大於60mm或較堅實的物料時,應製成帶齒的顎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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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容重(噸/米3) |
< 0.8 |
0.8~1.2 |
1.2>~2.0 |
>2.0~2.8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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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頭類型 |
特輕型 |
輕型 |
中型 |
重型 |
特重型 |
表6-2 按物料容重劃分的抓鬥類型
抓鬥的安全檢查
抓鬥應每天檢查一次,特別是工作繁重的抓鬥,更應進行認真檢查。對達到報廢標準的部件要及時報廢。
①要檢查鋼絲繩的固接情況,磨損情況;
②要檢查滑輪軸的磨損和輪緣的磨損情況;
③要檢查螺栓、螺帽的緊固情況及損壞情況;
④要檢查刃口的磨損情況,刃口不應歪斜,不應有裂紋;
⑤要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
⑥抓鬥閉合時,兩水平刃和垂直刃口的錯位差及鬥口接觸處間隙不得大於3mm,最大間隙處的長度不大於200mm;
⑦抓鬥張開時,鬥口不平行差不得超過20mm;
⑧抓鬥起升後,鬥口對稱中線及抓鬥垂直中心線,無論在抓鬥張開或閉合時,都應在同一垂直平麵內,其偏差不得超過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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