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等)是以間歇、短時、重複的工作方式,通過吊鉤、吊籠等取物裝置,對重物進行起升、下降或水平移動的機械設備。
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工作中,其金屬結構和各工作機構的主要受力部件受到頻繁的拉伸、壓縮、彎曲、扭曲、剪切、mocadenglidezuoyong,zhezhongjiaobianzaiheyekechengweipilaozaihe,qiyinglixunhuancishujiaoda,gezhuyaoshoulibujianrongyichanshengpilaosunshang,zheshiyizhongpilaoshixiaoxianxiang。fashengpilaoshixiaoshiyibanmeiyoumingxiandesuxingbianxing,tazongshifashengzaijubugaoyingbianqunei。dangzhezhongjubugaoyingbianquzhongdefengzhiyinglichaoguocailiaodequfuqiangdushi,jinglizhijianfashenglehuayiheweicuo,zhujianchanshengleweiliewen。zhezhongweiliewenbuduankuozhan,xingchenglehongguandepilaoliewen。
金屬結構的各弦杆、拉杆、撐杆等部件由於運輸、拆裝、存放等不當,也容易產生塑性變形;其旋轉部分和運動裝置,由於磨損會導致有效受力截麵的減小;此外,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都在露天工作,經常承受風吹、日曬和雨淋,其金屬結構部分隨著使用年限的增加,如果保養不當,其腐蝕程度也會與日俱增。金屬結構和各工作機構的疲勞程度、變形、磨損程度和腐蝕程度,均嚴重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其影響程度與該建築起重機械使用時的利用等級、載荷狀態、使用環境、存放環境和使用年限有關。
國家標準GB/T 13752-92 《塔式起重機設計規範》 4.1.1.1條規定:“塔式起重機設計壽命應根據其用途、技術、經濟及淘汰更新等因素而定,一般可按15-30年計算。
國家標準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4.6條規定:
1、起重機主要結構件由於腐蝕而使結構的計算應力提高,當超過原計算應力的15%,則應予報廢。對無計算條件的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的10%時,則應予報廢。
2、起重機主要受力構件如塔身、臂架等,在失穩或損壞後經更換或修複,結構的應力不得低於原計算應力,否則應予以報廢。
3、qizhongjidejiegoujianjiqihanfengzaichuxianliewenshi,yingfenxiqiyuanyin。genjushouliqingkuangheliewenqingkuangcaiqujiaqianghuozhongxinshihandengcuoshi,zuzhiliewenfazhan,duibufuheyaoqiudeyingyubaofei。
根據筆者的經驗,使用較頻繁的、工作較繁重的建築起重機械的金屬結構、各工作機構的主要受力部件,如吊臂上、下弦杆與斜拉杆的焊縫和熱影響區,吊臂銷接座及銷接頭與上、下弦杆的對接焊縫,吊臂、平衡臂拉杆焊縫;標準節和頂升套架的焊縫和熱影響區等部位,短則3、5年,長則10年nian在zai無wu損sun檢jian測ce中zhong都dou發fa現xian過guo有you不bu同tong程cheng度du的de疲pi勞lao裂lie紋wen存cun在zai,這zhe種zhong疲pi勞lao裂lie紋wen比bi較jiao細xi小xiao,大da多duo出chu現xian在zai工gong件jian表biao麵mian,僅jin憑ping肉rou眼yan較jiao難nan發fa現xian。在zai裂lie紋wen形xing成cheng的de初chu期qi,對dui於yu設she備bei的de正zheng常chang使shi用yong無wu任ren何he影ying響xiang,不bu會hui出chu現xian異yi常chang狀zhuang況kuang,導dao致zhi結jie構gou破po斷duan,但dan是shi對dui於yu使shi用yong年nian限xian較jiao長chang的de起qi重zhong機ji,主zhu要yao受shou力li構gou件jian的de焊han縫feng及ji其qi熱re影ying響xiang區qu長chang期qi受shou到dao交jiao變bian應ying力li的de作zuo用yong。疲pi勞lao裂lie紋wen會hui大da量liang增zeng加jia並bing不bu斷duan擴kuo展zhan,當dang結jie構gou疲pi勞lao損sun傷shang積ji累lei到dao一yi定ding程cheng度du後hou,遇yu到dao超chao載zai、超(chao)力(li)矩(ju),大(da)風(feng)等(deng)偶(ou)發(fa)事(shi)件(jian),細(xi)小(xiao)的(de)疲(pi)勞(lao)裂(lie)紋(wen)就(jiu)可(ke)能(neng)迅(xun)速(su)擴(kuo)展(zhan),造(zao)成(cheng)主(zhu)要(yao)受(shou)力(li)構(gou)件(jian)的(de)焊(han)縫(feng)或(huo)熱(re)影(ying)響(xiang)區(qu)撕(si)裂(lie),導(dao)致(zhi)受(shou)力(li)截(jie)麵(mian)減(jian)小(xiao),當(dang)缺(que)陷(xian)處(chu)承(cheng)受(shou)的(de)最(zui)大(da)應(ying)力(li)超(chao)過(guo)其(qi)屈(qu)服(fu)強(qiang)度(du)時(shi),就(jiu)會(hui)引(yin)發(fa)突(tu)然(ran)斷(duan)裂(lie)的(de)事(shi)故(gu)。
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性能評估,就是針對使用年限較長的建築起重機械的金屬結構、各工作機構、重要零部件、電氣元器件、安全保護裝置等,根據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進行檢驗、檢測與評定。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並延長建築起重機械的使用壽命。其具體做法如下:
一、金屬結構幾何尺寸的檢測與評定
1、塔式起重機的標準節、基礎節、吊臂、平衡臂,頂升套架、塔頂,回轉塔身,施工升降機的標準節、基礎節、吊籠承載梁、導軌架等的幾何形狀尺寸及變形測量。
2、根據相關標準和設計圖紙的要求對幾何形狀尺寸進行評定,以確定是不是要進行幾何變形處理或報廢。
二、金屬結構的外觀檢查、測厚、無損檢測
1、金屬結構,主要受力部件的焊縫及熱影響區打磨,去掉油漆、鏽蝕,用10倍放大鏡進行檢查,可疑部位進行磁粉探傷或超聲波探傷抽查。
2、鏽蝕較嚴重部位,打磨後進行超聲波測厚。
3、對於無損檢測及測厚發現之問題,根據相關標準進行評定。
三、主要零部件檢驗及評定
1、塔式起重機的起升機構的吊鉤、卷筒、滑輪、製動器、減速機、電動機、聯軸器等的檢驗及評定。
2、塔式起重機的變幅機構的電動機、減速機、聯軸器、製動器、卷筒滑輪等的檢驗及評定。
3、塔式起重機的回轉機構、電動機、減速機、聯軸器、製動器、開式齒輪等的檢驗及評定。
4、施工升降機的驅動板、齒輪、齒條、滑輪等的檢驗及評定。
四、電器係統的檢驗與評定
1、配線與部件、電機及部件的絕緣電阻測量與評定。
2、控製與操作裝置的檢驗與評定。
3、電氣保護裝置的檢驗與評定。
4、照明與信號的檢驗與評定。
五、液壓頂升係統的檢驗與評定
六、性能試驗、結構試驗、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與評定
1、空載試驗。
2、載荷試驗。
(1)額定載荷試驗。
(2)超載25%試驗。
(3)超載10%動載試驗。
3、結構試驗
結構變位測量:獨立高度狀態下最大額定起重量及1.25倍最大額定起重量允許的最大幅度時,起重臂根部的水平變位測量和起重臂端部的垂直變位測量。
必要時進行獨立高度狀態下最大額定起重量及1.25倍最大額定起重量允許的最大幅度時;小車位於吊臂中點額定起重量及1.25倍額定起重量時;最大幅度的額定起重量及1.25倍額定起重量主要結構件的靜應力測試。
4、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與評定
(1)塔式起重機的起重量限製器、力矩限製器、上升極限位置限製器、變幅限製器、回轉限製器、小車變幅斷繩保護和斷軸保護的試驗與評定。
(2)施工升降機防墜安全器校驗,吊籠行程上限位開關、吊籠行程下限位開關、極限開關、防墜安全鉤、防斷繩開關的試驗與評定。
(3)電氣安全保護裝置、零位保護、斷錯相保護、過流保護、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過壓保護、欠電壓保護等的試驗與評定。
七、根據以上檢測、檢驗評定結果和性能試驗、結構試驗、安全保護裝置試驗與評定的結果,提出整改措施及安全技術性能評估結論。
評估結論: 符合要求,可以使用; 整改後可以使用; 降載使用; 建議報廢。
委托方應提供設備的製造單位資格證明、產品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圖紙等隨機文件、大修或改造資料和安裝使用過程中的事故記錄。並負責金屬結構探傷檢測部位的表麵處理工作(打磨)。
手機版|
關注公眾號|

下載手機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