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正確使用爬架電動葫蘆,才能保證安全和爬架電動葫蘆的使用壽命。
一、新安裝或經拆檢後安裝的電動葫蘆,首先應進行空車試運轉數次。但在未安裝完畢前,切忌通電試轉。
二、在正常使用前應進行以額定負荷的125%,起升離地麵約100毫米,10分鍾的靜負荷試驗,並檢查是否正常。
三、動負荷試驗是以額定負荷重量,作反複升降與左右移動試驗,試驗後檢查其機械傳動部分,電器部分和連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四、使用中,絕對禁止在不允許的環境下,及超過額定負荷和每小時額定合閘次數(120次)的情況下使用。
五、安裝調試和維護時,必須嚴格檢查限位裝置是否靈活可靠,當吊鉤升至上極限位置時,吊鉤外殼到卷筒外殼之距離必須大於50mm(10t,16t,20t必須大於120mm)。當吊鉤降至下極限位置時,應保證卷筒上鋼絲繩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須在2圈以上。
六、不允許同時按下兩個使電動葫蘆按相反方向運動的手電門按鈕。
七、工作完畢後必須把電源的總閘拉開,切斷電源。
八、應由專人操縱,操縱者應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嚴禁歪拉斜吊。
九、在使用中必須由專門人員定期對電動葫蘆進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采取措施,並仔細加以記錄。
十、調整電動葫蘆製動下滑量時,應保證額定載荷下,製動下滑量S≤V/100(V為負載下一分鍾內穩定起升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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