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並將各操縱杆放在空檔位置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係好後方可啟動。
2、吊物行走時,臂杆應放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麵高度不得超過50cm,回轉、臂杆、吊鉤的製動器必須刹住。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臂杆與履帶垂直。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輸使用。
3、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嚴禁轉彎,下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用變換檔位起落臂杆操縱的起重機,嚴禁在起重臂未停穩時變換檔位,以防滑杆。
5、拖運起重機,履帶要對準跳板,爬坡不應大於15°,嚴禁在跳板上調位,轉向及無故停車,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類製動器應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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