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國內外采用塔吊進行建築施工的經驗,為保證安全生產,一定要切實做到以下幾點。
每年進行1次年檢,每4年進行1次全麵深入大檢查。一年一度的年檢和每次轉場安裝後的檢查由當地勞動局有關起重運輸設備安全檢測部門派員檢查。4年1次的全麵深入大檢查,除由勞動局派員外,還可邀請在塔吊設計和安裝使用方麵富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加。年度檢查和4年1次的大檢查應對塔吊技術狀況做出權威性評估,並較詳盡地指出可能潛在的隱患,以便及時進行周到的檢修,將事故消滅於萌芽狀態。
塔吊司機必須是年滿18歲的經過專業培訓並有一定駕駛經驗的持證上崗的合格人員。每台塔機上均備有1本塔機工作日誌,值班塔吊司機應認真填報當日塔機工作概況、環境條件、塔吊各機構運行特點以及所進行的保養。
軌道式塔吊司機在工作班結束離機之前,須將夾軌器夾牢,以防夜間大風驟起,塔吊被大風刮出軌道而傾翻。
當多台塔吊圍繞著一個工程項目施工時,相鄰兩台塔吊相近部位間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我國一般規定為5m.最近國外則規定兩台相鄰塔吊相互間的最小距離為2m,塔吊所吊運的構件底部距相鄰塔吊最高點(塔頂尖部)最小的淨空距離亦為2m.相關人士認為隻要全神貫注、精心操作,可按國外此項新規定辦理。
按我國的慣常規定,塔吊是不允許升運操作人員的。但是,國外從實際出發做出新規定:在滿足一些特定條件下,塔吊亦可升運操作人員。其特定條件如下。
(1)載運人員的吊籃底部必須有彈簧緩衝裝置,吊籃四周應設有較高和封閉的柵格式圍護結構,安全可靠的吊索和安全防護遮頂。
(2)吊運人員的吊籃應在第一次使用前提前2星期由安全檢查部門的專職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3)塔吊在進行第一次人員吊運前亦應經過安全檢查部門專職人員的檢查。
最近國外資料還介紹,在滿足上述一些要求的條件下,使用附裝有特別操作平台的混凝土料鬥,塔吊在吊運混凝土時,亦可隨運1名(ming)混(hun)凝(ning)土(tu)工(gong)至(zhi)澆(jiao)築(zhu)地(di)點(dian),從(cong)事(shi)混(hun)凝(ning)土(tu)的(de)澆(jiao)築(zhu)和(he)振(zhen)搗(dao),這(zhe)樣(yang)可(ke)免(mian)去(qu)沿(yan)著(zhe)大(da)模(mo)板(ban)搭(da)設(she)專(zhuan)為(wei)澆(jiao)築(zhu)混(hun)凝(ning)土(tu)而(er)裝(zhuang)設(she)的(de)操(cao)作(zuo)平(ping)台(tai),既(ji)簡(jian)化(hua)施(shi)工(gong),又(you)節(jie)省(sheng)費(fei)用(yong)。此(ci)項(xiang)經(jing)驗(yan)值(zhi)得(de)注(zhu)意(yi)和(he)仿(fang)效(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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