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動葫蘆使用前應檢查設備的機械部分和電氣部分,鋼絲繩、吊鉤、限位器等應完好,電氣部分應無漏電,接地裝置應良好。
2、電動葫蘆應設緩衝器,軌道兩端應設擋板。
3、作業開始第一次吊重物時,應在吊離地麵100mm時停止,檢查電動葫蘆製動情況,確認完好後方可正式作業。露天作業時,應設防雨棚。
4、嚴防衝撞。
5、起吊物件應捆紮牢固。電動葫蘆吊重物行走時,重物離地不宜超過1.5m高。工作間歇不得將重物懸掛在空中。
6、電動葫蘆作業中發生異味、高溫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後方可繼續使用。
7、使用懸掛電纜電氣控製開關時,絕緣應良好,滑動應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後方應有2m空地並應正確操作電鈕。
8、在起吊中,由於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時,必須采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下放重物。
9、在起吊中不得急速下降。
10、電動葫蘆在額定載荷製動時,下滑位移量不應大於80mm.否則應清除油汙或更換製動環。
11、作業完畢後,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鉤升起,並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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