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著
1)當塔式起重機高度超過產品說明書規定時,應安裝附著裝置,附著裝置安裝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範要求;
2)當附著裝置的水平距離不能滿足產品說明書要求時,應進行設計計算和審批;
3)安裝內爬式塔式起重機的建築承載結構應進行受力計算;
4)附著前和附著後塔身垂直度應符合規範要求。
基礎與軌道
1)塔式起重機基礎應按產品說明書及有關規定進行設計、檢測和驗收;
2)基礎應設置排水措施;
3)路基箱或枕木鋪設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範要求;
4)軌道鋪設應符合產品說明書及規範要求。
結構設施
1)主要結構件的變形、鏽蝕應在規範允許範圍內;
2)平台、走道、梯子、護欄的設置應符合規範要求;
3)高強螺栓、銷軸、緊固件的緊固、連接應符合規範要求,高強螺栓應使用力矩扳手或專用工具緊固。
電氣安全
1)塔式起重機應采用TN-S接零保護係統供電;
2)塔式起重機與架空線路的安全距離和防護措施應符合規範要求;
3)塔式起重機應安裝避雷接地裝置,並應符合規範要求;
4)電纜的使用及固定應符合規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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