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各ge種zhong起qi重zhong機ji應ying裝zhuang設she,標biao明ming機ji械xie性xing能neng的de指zhi示shi牌pai,並bing根gen據ju需xu要yao安an設she卷juan揚yang限xian製zhi器qi,載zai荷he控kong製zhi器qi,聯lian鎖suo開kai關guan等deng裝zhuang置zhi,軌gui道dao式shi起qi重zhong機ji應ying安an置zhi行xing走zou限xian位wei器qi及ji夾jia軌gui,使shi用yong前qian應ying檢jian查zha試shi吊diao。
第二條: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第三條:不得任意更改起重機的性能。
第四條: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信號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第五條:起吊時,起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第六條: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平穩,禁止突然製動和變換方向,起吊物件,應高出障礙物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傾倒。
第七條:物體起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
第八條:建立建全起重機的維修保養,定期檢查,安全操作製度,並教育有關人員認真執行。
第九條:橋式起重機應設專職司機駕駛,有專人負責掛鉤和指揮(需有操作證)。嚴禁無證駕駛及指揮。
第十條:起重機的工作地點要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和暢通的吊運通道。禁止吊物從人頭上方越過。
第十一條:起重機的明顯部位標明最大起重量,禁止超負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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