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風夾軌鉗安全設計準則
夾軌鉗安全設計原則如下:
(1)夾軌鉗的防爬作用應由其本身構件的重力(如重楔)自鎖條件或彈簧的作用來實現,而不應隻靠驅動裝置的作用。因為在電力供應中斷時,驅動裝置則無能為力。
(2)起重機運行機構製功器的作用應比夾軌器動作時間略為提前,這樣能消除超重機可能產生的劇烈顫動。
(3)在(zai)設(she)計(ji)時(shi),應(ying)能(neng)保(bao)證(zheng)在(zai)非(fei)工(gong)作(zuo)狀(zhuang)態(tai)風(feng)力(li)作(zuo)用(yong)下(xia),不(bu)被(bei)大(da)風(feng)所(suo)吹(chui)跑(pao)。在(zai)確(que)定(ding)夾(jia)軌(gui)鉗(qian)的(de)防(fang)滑(hua)力(li)時(shi),不(bu)計(ji)製(zhi)動(dong)器(qi)和(he)車(che)輪(lun)輪(lun)緣(yuan)對(dui)鋼(gang)軌(gui)側(ce)麵(mian)附(fu)加(jia)阻(zu)力(li)的(de)影(ying)響(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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