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秤維護
1、嚴禁超載,所稱量物品的重量不得超過吊秤的最大量程。
2、吊鉤秤的卸扣(吊環)、吊(diao)鉤(gou)與(yu)被(bei)吊(diao)掛(gua)物(wu)體(ti)的(de)軸(zhou)銷(xiao)之(zhi)間(jian)不(bu)得(de)存(cun)在(zai)卡(ka)死(si)的(de)現(xian)象(xiang),即(ji)在(zai)垂(chui)直(zhi)方(fang)向(xiang)的(de)接(jie)觸(chu)麵(mian)應(ying)在(zai)中(zhong)心(xin)點(dian)位(wei)置(zhi),不(bu)得(de)在(zai)兩(liang)個(ge)側(ce)麵(mian)接(jie)觸(chu)而(er)卡(ka)死(si),應(ying)有(you)充(chong)分(fen)的(de)自(zi)由(you)度(du)。
3、空中運行時,吊掛物體的下端不得低於一個人的高度,操作人員與吊掛物體應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嚴禁在電子吊鉤秤下方嚴禁站人,以免發生意外事故。
4、嚴禁用吊具組斜拉提升物體。
5、不工作時,吊秤、索具、吊裝工夾具不允許懸掛重物,應進行卸載。以免使零部件產生永久性變形。
6、嚴禁對有屏顯的吊秤進行撞擊破壞。
7、對吊鉤秤要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吊鉤秤的整潔,注意防曬防潮防塵。
8、非耐高溫、防爆或防磁吊秤不得用於高溫或易爆或強磁場場合。
9、吊秤出現欠電顯示指示時,要及時充電;長期不用時,要放置在陰涼幹燥通風場合,並定期充電。
10、大風雪或雷雨等惡劣環境下盡量少用吊秤。
11、根據使用情況,對吊秤進行定期校正、保養和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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