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操作者熟悉橋式起重機的用處、結構、性能、操作方法,持證上崗。
二、每日作業前,停電查看抱閘、鋼絲繩、電器、機械、安全設備等是否良好,控製箱接地線是否牢固,並定時對行車進行光滑,並試開空車確認各部正常方可開動。
三、開動時,先瞭望行進軌道及地上是否有障礙物。
四、駕駛員隻接納指揮和預先規則的信號聯係作業,無指揮人員的信號不得隨意起落或行走,但緊迫“行車信號”和“泊車”信號不論誰宣布駕駛員有必要立即履行。
五、較重物件吊離地上後先試驗抱閘是否可靠,吊具是否完好。
六、行走起落前,有必要先響鈴正告地上作業人員脫離。吊物禁絕從人頭或設備上通過。
七、吊運鋼板有必要用專用卡具,禁止用電線、皮帶、麻繩、鐵絲等吊運物件。
八、禁絕一起開動三個凸輪控製器。
九、遇到下列情況禁止吊運:
1.指揮信號不明或違章指揮。
2.超過橋式起重機或吊具負荷。
3.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掛不牢。
4.吊物上有人或放有活動物品。
5.抱閘或安全設備失靈。
6.埋在或凝結在地下的物件及帶電設備。
7.光線黑暗看不清物件。
8.被吊物件歪拉斜掛。
9.帶棱角刃口的物件沒有襯墊措施。
10.氧氣瓶、乙炔產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十、運轉至大、小車軌道末端或挨近同軌橋式起重機時,應慢速行進,禁止用回轉方法中止運轉。
十一、運轉中如遇緊迫停電或產生缺點應拉下開關,吊物垂直下方應設臨時圍欄,懸掛正告標誌,禁止通行。
十二、駕駛員作業時思想要集中,學員作業時師傅禁絕脫離作業崗位,非駕駛人員未經許可禁絕爬車或進入駕駛室。
十三、每班要打掃,滾動部分要保持良好光滑,易損、易動零件要常常查看保養,工具、備件要放牢,避免墜落傷人。
十四、隻(zhi)準(zhun)從(cong)安(an)全(quan)梯(ti)上(shang)下(xia),禁(jin)止(zhi)從(cong)一(yi)台(tai)橋(qiao)式(shi)起(qi)重(zhong)機(ji)跨(kua)越(yue)另(ling)一(yi)橋(qiao)式(shi)起(qi)重(zhong)機(ji),除(chu)維(wei)修(xiu)人(ren)員(yuan)不(bu)得(de)從(cong)軌(gui)道(dao)上(shang)通(tong)行(xing),上(shang)下(xia)車(che)或(huo)脫(tuo)離(li)駕(jia)駛(shi)室(shi),有(you)必(bi)要(yao)泊(bo)車(che),並(bing)將(jiang)吊(diao)鉤(gou)升(sheng)起(qi)。
十五、作業完畢後,駕駛員有必要鎖好總開關,打掃擦拭設備查看各部分情況,填寫《設備日點檢記錄》,並將操作中發現的缺點報告有關部門及接班駕駛員。
十六、駕駛員在脫離時,有必要將行車停放在規則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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