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式類型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一、起(qi)重(zhong)機(ji)司(si)機(ji)在(zai)操(cao)作(zuo)前(qian),應(ying)對(dui)起(qi)重(zhong)機(ji)作(zuo)安(an)全(quan)全(quan)麵(mian)檢(jian)查(zha),要(yao)對(dui)各(ge)機(ji)構(gou)進(jin)行(xing)空(kong)車(che)工(gong)作(zuo),仔(zai)細(xi)檢(jian)查(zha)各(ge)機(ji)械(xie)電(dian)器(qi)安(an)全(quan)聯(lian)鎖(suo)開(kai)關(guan)和(he)限(xian)位(wei)開(kai)關(guan)動(dong)作(zuo)的(de)靈(ling)敏(min)性(xing),確(que)認(ren)一(yi)切(qie)正(zheng)常(chang)後(hou),方(fang)可(ke)開(kai)端(duan)工(gong)作(zuo)。
二、起重機司機在操作前中遇有下列情況下時,應發出警告信號。
1、超重機在起動後,行將開動前;
2、在接近同層的其他起重機時;
3、在起吊或下降吊物時;
4、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上工作人員時;
5、在吊運過程中設備產生故障時;
三、操作中禁絕用限位器作為斷電泊車的手法。
四、嚴禁吊運的物體從人頭上方通過或逗留,應使吊物沿運安全通道移動。
五、操作電磁場收盤或抓夾起重機時,製止任何人員在移動吊物下麵工作或通過,應劃出危險區並立警示牌,以引起人們重視。
六、起重機司機要做“十不吊”
1、指揮信號不明確或違章指揮不吊;
2、起載不吊;
3、被吊物綁縛不牢不吊;
4、被吊物上麵有人不吊;
5、安全裝置不齊全或動作不靈敏,失效者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與地上修建或其他設備有鉤掛不吊;
7、光線昏暗,視線不清不吊;
8、有棱角的物體未采納防切割辦法不吊;
9、斜拉歪拽工件不吊;
10、危險物品(如氧氣瓶、乙炔瓶)不吊;
七、在工作完畢後,應將吊鉤升至接近上限方位的高度,禁絕吊掛吊具、吊物等。
八、在工作完畢後,將起重機的小車停放在主梁,遠離大車滑觸線的一端,不得置於跨中部位,大車開到固定的停放方位。
九、電磁吸盤和抓鬥式起重機,應將吸盤或抓鬥放在地上上,不得在空中懸掛。
十、下班前,應將一切的控製器手柄回零位,將緊急開關扳轉到斷路方位,拉下開關,封閉司機室門後下車。
十一、當有勁風時,露天工作的起重機的大小車,特別是大車,應采納辦法固定可靠,以防被勁風吹倒。
十二、司機鄙人班前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產生的問題及時檢查情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交給接班人。
手機版|
關注公眾號|

下載手機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