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帶式起重機
1、發起機發起前應分開離合器,並將各操作杆放在空檔方位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係好後方可發起。
2、吊物行走時,臂杆應放在履帶正前方,離地上高度不得逾越50cm,回轉、臂杆、吊鉤的製動器有必要刹住。靠近滿負荷時,阻止臂杆與履帶筆直。起重機不得作遠間隔運送運用。
3、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靠近滿負荷時,阻止轉彎,下坡時阻止空檔滑行。
4、用改換檔位起落臂杆操作的起重機,阻止在起重臂未停穩時改換檔位,以防滑杆。
5、拖運起重機,履帶要對準跳板,爬坡不該大於15°,阻止在跳板上調位,轉向及無故泊車,臂杆要放到零位,各類製動器應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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