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機械安全運用方法
1、經起重機械作人員全麵檢查(檢查保養起重機械時有必要停止作業),承(cheng)認(ren)起(qi)重(zhong)機(ji)已(yi)具(ju)備(bei)安(an)全(quan)可(ke)靠(kao)運(yun)用(yong)條(tiao)件(jian),方(fang)可(ke)按(an)指(zhi)揮(hui)信(xin)號(hao)作(zuo)業(ye)。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如(ru)產(chan)生(sheng)異(yi)常(chang)要(yao)及(ji)時(shi)陳(chen)述(shu)處(chu)理(li),應(ying)修(xiu)理(li)好(hao)後(hou)再(zai)投(tou)入(ru)作(zuo)業(ye),禁(jin)止(zhi)帶(dai)故(gu)障(zhang)作(zuo)業(ye)。
3、起重機械作業時,吊臂下禁止站人,重物上也不準站人,避免產生危險。
4、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操作時要集中精力,注意信號和作業場區,避免產生過卷和磕碰。起重機起落臂杆、行走、回轉時要注意調查周圍狀況,另一起重機械操作人員負責監護。
5、非起重機械操作人員不準進入起重機械操作室內。
6、起重機械軌跡和電纜要符合規定,常常檢查並做好記載。
7、對違章指揮,起重機械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
8、堅持做到“十不吊”。
即:(1)超越額外負荷不吊。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起浮有活動物不吊。
(7)氧氣瓶、乙炔產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吊。
(8)帶棱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避免鋼絲繩磨斷)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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