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起重吊裝作業安全辦理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西南油氣田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辦理,防止產生吊裝損傷,保證職工生命安全、防止企業的財產損失,依據《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安全辦理規範》(Q/SY1248-2009),結合公司生產實踐,特擬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指的移動式起重機是指移動式起重機即自行式起重機,包含履帶起重機、輪胎起重機,不包含橋式起重機、龍門式起重機、固定式桅杆起重機、懸掛式伸臂起重機以及額外起分量不超越1噸的起重機。
第三條公司對移動式起重機吊裝作業按《西南油氣田公司作業答應辦理規則》施行作業答應,任何非固定場所的暫時吊裝作業有必要辦理作業答應證。
第四條本規則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承包商,公司各控股公司參照履行。
第二章責任
第五條作業申請人、作業答應簽發人、A類作業批準人、專業人員、作業項目擔任人、阻隔履行人、屬地監督、安全監護、作業答應獨立審核員等人員責任按《西南油氣田公司作業答應辦理規則》的責任要求履行。
第六條吊裝作業指揮人員
接受專業技能培訓及查核,持證上崗;嚴格履行吊裝作業方案,按規則的指揮信號進行指揮;監督吊索或吊具的挑選;正式起吊前應指揮試吊,承認一切正常,方可正式指揮吊裝;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狀況,發現安全辦法落實不完善,有權暫停作業。
第七條司索工
接受專業技能培訓及查核,持證上崗;測算貨品分量與起重機額外起分量是否相符;依據貨品的分量、體積和形狀等狀況挑選適宜的吊具與吊索;查看吊具、吊索與貨品的綁縛或吊掛狀況。
聽從指揮人員的指揮,及時報告險情;熟知作業過程中的損害要素和操控辦法。
第八條起重機械司機
參與吊裝作業方案的編製;嚴格履行吊裝作業方案,按指揮人員(中間指揮人員)所宣布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迫停車信號,不管任何人宣布,均應立即履行;熟知作業過程中的損害要素和操控辦法;定時對起重機進行查看、保護。
第三章技能安全辦法
第di九jiu條tiao移yi動dong式shi起qi重zhong機ji吊diao裝zhuang作zuo業ye按an吊diao裝zhuang重zhong物wu的de分fen量liang及ji吊diao裝zhuang辦ban法fa分fen為wei一yi般ban吊diao裝zhuang和he關guan鍵jian性xing吊diao裝zhuang。契qi合he下xia列lie條tiao件jian之zhi一yi的de,應ying視shi為wei關guan鍵jian性xing吊diao裝zhuang作zuo業ye。凡fan屬shu關guan鍵jian性xing吊diao裝zhuang作zuo業ye的de,應ying拜bai見jian附fu件jian1擬定關鍵性吊裝方案。
(一)貨品載荷超越額外起重才能的75%。
(二)貨品需要一台以上的起重機聯合起吊的。
(三)吊臂和貨品與管線、設備或輸電線路的間隔小於規則的安全間隔。
(四)吊臂越過障礙物起吊,操作員無法目視且僅靠指揮信號操作。
(五)起吊偏離製作廠家的要求,如吊臂的組成與闡明書中吊臂的組合不同;運用的吊臂長度超越闡明書中的規則等。
(六)吊裝重物的分量大於等於40噸的吊裝作業。
(七)吊裝物越過有人的建築物、運行的設備或設備的。
第十條起重機械的查看
(一)運用前的外觀查看
設備技能人員、起重機司機在下列狀況下應對起重機進行運用前的外觀查看。
1.新購置的。
2.大修、改造後。
3.移動到另一個現場。
4.連續運用時刻在一個月以上。
5.因衍架吊臂起重機存在設備、替換、拆除等環節,在查看表中還應增加如下查看內容:
6.起重臂是否有變形、裂縫或嚴峻鏽蝕,焊縫有無異常。
7.起重臂的提升繩鼓,鋼絲繩鬆懈後的擺放狀況。
8.起重臂上的巨細銷子設備是否正確。
(二)常常性查看
起重司機每天作業前應對操控設備、吊鉤、鋼絲繩(包含端部的固定連接、平衡滑輪等)和安全設備進行查看,發現異常時,應在操作前掃除。若運用中發現有安全設備被損壞或失效(如上限位設備、過載設備等),應立即中止運用。每次查看及相應的整改狀況均應填寫查看表並保存。
(三)定時性查看
起重機擁有單位應對起重機進行定時性查看,查看周期可依據起重機的作業頻率、環境條件確定,但不得少於每年一次。查看內容由企業依據起重機的種類、運用年限等狀況綜合確定。此項查看應由本單位專業修補人員或企業指定修補組織進行。
除此之外,移動式起重機還應接受當地政府指定部分的定時查驗。從設備啟用到作廢,定時查看均應保存查看記載。
(四)擱置、備用起重機的查看
1.對擱置時刻在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起重機,在從頭投入運用前由設備技能人員按照常常性查看的要求進行查看。
2.對擱置時刻超越六個月的起重機,在從頭投入運用前由本單位專業修補人員或企業指定修補組織按定時性查看的要求進行查看。
3.對備用起重機由設備技能人員按常常性查看的要求進行查看,查看至少半年一次。放置在惡劣的環境中的起重機應增加查看頻率。
起重機械查看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3。
第十一條保護和修補
(一)運用者或單位不得修改或添加移動式起重機安全設備,其最大起分量不允許超越額外起分量。
(二)每一台移動式起重機都應依據運用闡明書的要求,製訂詳細的預防性保護方案並定時施行。保護報告應存檔。
(三)應按照製作廠家的要求運用專用或指定的光滑油,定時地對運動部件、鋼絲繩和鏈條進行光滑。應查看強製光滑體係能否進行正確的光滑。
(四)應常常對液壓傳輸操控體係進行保護,防止產生操作事端或液壓油泄漏事端。若液壓油泄漏,應完全清除,防止汙染環境。
(五)起重機的修補應由廠家或企業指定的專業組織進行。修補時至少應滿足以下要求:
1.契合原設備製作廠家的技能要求。
2.替換的零部件應與原零部件的功能和資料相同。
3.結構件需焊修時,焊接質量應到達規範,所用的資料、焊條等應契合原結構件的功能要求。
(六)起重機處於作業狀況時,不應進行保護、修補及人工光滑。停機保護時應采取下列安全預防辦法:
1.起(qi)重(zhong)機(ji)應(ying)轉(zhuan)移(yi)到(dao)安(an)全(quan)區(qu)域(yu),將(jiang)吊(diao)臂(bi)下(xia)降(jiang)至(zhi)地(di)上(shang),在(zai)吊(diao)臂(bi)無(wu)法(fa)下(xia)降(jiang)的(de)狀(zhuang)況(kuang)下(xia),應(ying)盡(jin)或(huo)許(xu)將(jiang)吊(diao)鉤(gou)滑(hua)輪(lun)組(zu)下(xia)降(jiang)至(zhi)地(di)上(shang)上(shang),否(fou)則(ze)應(ying)將(jiang)吊(diao)鉤(gou)滑(hua)輪(lun)組(zu)機(ji)械(xie)固(gu)定(ding)。
2.將一切操控器置於空檔方位並封閉開關,鎖定啟動器,取下焚燒鑰匙。
3.設備或拆卸吊臂時,應將吊臂墊實或固定牢,禁止人員在吊臂上下方逗留或通過。
4.保護時,手、腳、衣服應遠離齒輪、繩子、繩鼓和滑輪組。
5.在穿鋼絲繩時應運用棒槌或鐵棍。
6.在從頭啟動前,應設備好防護設備和麵板,並告訴周圍人員撤離至安全方位。
7.凡2米以上的高處修補作業,有必要采取防掉落辦法。
8.其他。
(七)在起重機的顯著方位應裝備有金屬標牌。標牌的內容包含起重機稱號、類型、額外起重才能、製作廠名、出廠日期及其他內容。起重機擁有單位應對本單位的起重機、重要的專用輔具樹立設備技能信息檔案,主要包含下列內容:
1.起重機出廠技能文件,如產品合格證、圖紙、質量證明書、設備和運用闡明書等。
2.啟用時刻、日常運用、查看、保護、修補、改變和試驗等記載。
3.設備、人身事端記載。
4.設備存在的問題和點評。
假如製作廠家提供的運用規範和最大吊杆起重才能等數據遺失,應送廠家指定或托付的專業組織進行查驗、鑒定,鑒定成果應存檔。
第十二條起重指揮人員、司索人員(起重工)和起重機械司機屬於特種作業人員,有必要獲得地方主管部分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從事指揮和操作,禁止無證操作。
第十三條在進行吊裝作業時,有必要清晰指揮人員。
第十四條任何人員不得在懸掛的貨品下作業、站立、行走,不得隨同貨品或起重機械升降。
第(di)十(shi)五(wu)條(tiao)關(guan)鍵(jian)性(xing)吊(diao)裝(zhuang)作(zuo)業(ye),生(sheng)產(chan)單(dan)位(wei)有(you)必(bi)要(yao)指(zhi)使(shi)專(zhuan)人(ren)到(dao)作(zuo)業(ye)現(xian)場(chang)施(shi)行(xing)全(quan)過(guo)程(cheng)監(jian)督(du)辦(ban)理(li),一(yi)般(ban)吊(diao)裝(zhuang)作(zuo)業(ye)可(ke)采(cai)取(qu)區(qu)域(yu)巡(xun)監(jian)的(de)辦(ban)法(fa),對(dui)吊(diao)裝(zhuang)作(zuo)業(ye)現(xian)場(chang)進(jin)行(xing)辦(ban)理(li)。
第十六條起重機械司機在吊裝作業過程中繼續作業一般不超越2小時,如需,則應半途休息或配備雙司機輪番作業。
第十七條起重機安全基本要求
(一)平台和走道應采用防滑外表。
(二)人員可接觸的運動件或旋轉件應設備有保護罩或麵板。
(三)一切排氣管道應設置防護設備或隔熱層。
(四)起重機駕駛室一切窗戶的玻璃應為安全玻璃。
(五)依據起重機類型,收支起重機駕駛室、操作室均應配備梯子(帶欄杆或扶手)或台階。
(六)裝備有標尺的油箱應密封傑出,防止燃油濺起或溢出。
(七)起重機操作室和駕駛室中應裝備滅火器。
(八)一切主臂副臂設置機械式安全中止設備。
(九)假如起重機遭受了異常應力或載荷的衝擊,或吊臂出現異常振動、抖動等,在從頭投入運用前,應由專業組織進行完全的查看和修補。
(十)在加油時起重機應熄火,在行進中釣鉤應回收並固定牢固。
(十一)隨機備有安全警示牌、運用手冊、載荷才能銘牌並依據現場狀況設置。
第十八條吊裝作業安全要求
(一)進入作業區域之前,應對根底地上及地下土層承載力、作業環境等進行評價。較雜亂的吊裝作業還應編製吊裝作業方案(HSE作業方案書)。
(二)任何狀況下,禁止起重機帶載行走。
(三)指揮信號清晰並契合規則。對緊迫停車信號,不管何人宣布,都應立即履行。
(四)在或許產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的空間或環境中作業時,應進行氣體檢測。
(五)需xu在zai電dian力li線xian路lu附fu近jin運yun用yong起qi重zhong機ji時shi,起qi重zhong機ji與yu電dian力li線xian路lu的de安an全quan間jian隔ge應ying契qi合he相xiang關guan規gui範fan。在zai沒mei有you清qing晰xi奉feng告gao的de狀zhuang況kuang下xia,一yi切qie電dian線xian電dian纜lan均jun應ying視shi為wei帶dai電dian電dian纜lan。必bi要yao時shi應ying擬ni定ding關guan鍵jian性xing吊diao裝zhuang方fang案an並bing嚴yan格ge施shi行xing。
(六)在正式開端吊裝作業前,司機應巡視作業場所,承認支腿是否墊枕木,發現問題應及時整改。
(七)起重機司機應與指揮人員堅持可靠的交流,交流辦法的優先順序如下:
1.視覺聯係。
2.有線對講設備。
3.雙向對講機。
當聯絡中止時,起重機司機應中止一切操作,直到從頭恢複聯係。
(八)密切注意貨品搖擺、提升、下降對起重機穩定性的影響。
(九)禁止起吊超載、分量不清的物貨和埋置物件;禁止斜拉斜吊。在大雪、暴雨、大霧等惡劣天氣及風力到達六級時應中止起吊作業,並卸下貨品,回收吊臂。
(十)起重機吊臂回轉規模內應采用戒備帶或其他辦法阻隔,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該區域內。
(十一)起重機吊鉤的防脫鉤設備應處於傑出狀況。
(十二)操作中起重機應處於水平狀況。在操作過程中可通過引繩來操控貨品的搖擺,禁止將引繩纏繞在身體的任何部位。
(十三)在下列狀況下,司機不得離開操作室:
1.貨品處於懸吊狀況。
2.操作手柄未複位。
3.手刹未處於製動狀況。
4.起重機未熄火封閉。
5.門鎖未鎖好。
(十四)在起重機運行時,任何人不得站在起重機上。
(十五)遵循製作廠家規則的最大負荷才能以及最大吊臂長度限定要求。
(十六)禁止在運用鋼繩懸吊的載荷上進行焊接;禁止運用鋼絲繩、吊帶吊裝氣瓶。
第十九條在吊裝作業中,有下列狀況之一者禁絕吊裝:
(一)指揮信號不明、過錯或亂指揮不吊。
(二)分量不明,埋入地下或超負荷不吊。
(三)工件綁縛不牢、棱角未包未墊、綁縛辦法過錯和吊掛重物直接進行加工或焊接時不吊。
(四)吊索具不合格或作廢時不吊。
(五)吊物上有人,用人作配重或吊物上有散浮件時不吊。
(六)光線不良,照明不良不吊。
(七)歪接斜吊(大於5%)不吊。
(八)六級以上強風不吊。
(九)起重機電鈴、吊鉤限位器缺點時不吊。
(十)製動器等部件不可靠時不吊。
第二十條起重作業結束,作業人員應做好以下作業:
(一)將吊鉤和起重臂放到規則的方位,一切操控手柄均應放到零位。對運用電氣操控的起重機械,有必要將總電源開關堵截。
(二)將吊索、吊具回收放置於規則的地方,並對其進行查看、保護。對到達作廢規範的要及時替換。
(三)對接替作業人員,應奉告設備、設備存在的異常狀況及沒有消除的故障。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由西南油氣田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擔任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履行,原《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吊裝作業安全辦理規則》(西南司質〔2009〕92號)同時廢止。
手機版|
關注公眾號|

下載手機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