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式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機操作人員應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憑操作證操作,製止無證開機。
2、移動式起重機發動機啟動前應分開離合器,並將各操縱杆放在空檔方位上。同機操作人員互相聯係好後方可啟動。
3、履帶式起重機吊物行走時,臂杆應在履帶正前方,離地高度不得超越50cm,反轉、臂杆、吊鉤的製動器必須刹住。起重機不得作遠距離運送運用。
4、移動式起重機行走拐彎時不得過快過急。接近滿負荷時,製止轉彎,下坡時製止空檔滑行。
5、用改換檔位起落臂杆操縱的起重機,製止在起重臂未停穩時,改換檔位,以防滑杆。
6、輪胎式、轎車式起重機製止吊物行進。作業完畢起腿、反轉臂杆不得一起進行。
7、轎車式起重機行進時,應將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並將鋼絲繩拉緊。
8、轎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作業前應將地上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製止作業。
(2)有負荷時,製止彈性臂杆。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杆的撓度。反轉不得急速和緊急製動,起落臂杆應緩慢。
(3)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杆,避免離合器忽然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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