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裝作業安全管理
4.1基本要求
4.1.1吊裝作業人員(指揮人員、起重工)應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從事吊裝作業指揮和操作。
4.1.2吊裝作業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經作業主管部門和相關管理部門查看,報主管安全負責人同意後方可施行。
4.1.3相關部門應對從事指揮和操作的人員進行資質承認。
4.1.4相關部門進行有關安全事項的研討和討論,對安全措施落實狀況進行承認。
4.1.5施行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起重機械和吊具進行安全查看承認,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4.1.6施行吊裝作業單位運用轎車吊裝機械,要承認設備有轎車防火罩。
4.1.7施行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吊裝區域內的安全狀況進行查看(包括吊裝區域的劃定、標識、妨礙)。警戒區域及吊裝現場應設備安全警戒標誌,並設專人監護,非作業人員製止入內,安全警戒標誌應符合《安全標誌運用導則》GB16179的規則。
4.1.8施行吊裝作業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在施工現場核實天氣狀況。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勁風時,不該安排吊裝作業。
4.2吊裝作業中的安全措施
4.2.1吊裝作業時應清晰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佩帶明顯的標誌;應佩帶安全帽,安全帽應符合《安全帽國家標準》GB2811的規則。
4.2.2正式起吊前應進行試吊,試吊中查看悉數機具、地錨受力狀況,發現問題應將工件放回地麵,排除毛病後重新試吊,承認悉數正常,方可正式吊裝。
4.2.3禁止運用管道、管架、電杆、機電設備等作作吊裝錨點。未級有關部門查看核算,不得將建築物、構築物作為錨點。
4.2.4吊裝作業中,夜間應有滿意的照明。室外作業遇到大雪、暴雨、大霧及6級以上勁風時,應停止作業。
4.2.5吊裝進程中,出現毛病,應當即向指揮者陳述。沒有指揮令,任何人不得擅自脫離崗位。
4.2.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許解開吊裝索具。
4.3操作人員應遵守的規則
4.3.1按指揮人員所宣布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對緊急停車信號,不管由何人宣布,均應當即執行。
4.3.2禁止起吊超負荷或重物質量不明和埋置物體;不得捆掛、起吊不明質量,與其他重物相連、埋在地下或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的重物。在製動器、安全設備失靈、吊鉤防鬆設備損壞、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狀況下禁止起吊操作。
4.3.3應按規則負荷進行吊裝,吊具、索具經核算挑選運用,禁止超負荷運行。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吊裝能力時,應查看製動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試吊後,再平衡吊起。
4.3.4重物綁縛、緊固、吊掛不牢,吊掛不平衡而可能滑動,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與鋼絲繩之間沒有襯墊時不得進行起吊。
4.3.5無法看清場地、無法看清吊物狀況和指揮信號時,不得進行起吊。
4.3.6起重機械及其臂架、吊具、輔具、鋼絲繩、纜lan風feng繩sheng和he吊diao物wu不bu得de接jie近jin高gao低di壓ya輸shu電dian線xian路lu。在zai輸shu電dian線xian路lu近jin旁pang作zuo業ye時shi,應ying按an規gui則ze保bao持chi滿man意yi的de安an全quan間jian隔ge,不bu能neng滿man意yi時shi,應ying停ting電dian後hou再zai進jin行xing起qi重zhong作zuo業ye。
4.4作業結束作業人員應做的作業
4.4.1將起重臂和吊鉤收放到規則的方位,所有控製手柄均應放到零位,運用電氣控製的起重機械,應斷開電源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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