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多個權威渠道獲悉,8月底結束的核電安全大檢查目前已完成核查報告並上報國務院,有望近期向社會公布。《核電安全規劃》製(zhi)定(ding)工(gong)作(zuo)正(zheng)陸(lu)續(xu)展(zhan)開(kai),爭(zheng)取(qu)年(nian)底(di)前(qian)發(fa)布(bu)征(zheng)求(qiu)意(yi)見(jian)稿(gao)。多(duo)位(wei)人(ren)士(shi)表(biao)示(shi),隨(sui)著(zhe)一(yi)係(xi)列(lie)規(gui)劃(hua)的(de)出(chu)台(tai),此(ci)前(qian)一(yi)直(zhi)暫(zan)緩(huan)的(de)新(xin)建(jian)核(he)電(dian)項(xiang)目(mu)審(shen)批(pi)工(gong)作(zuo)或(huo)於(yu)明(ming)年(nian)初(chu)重(zhong)啟(qi)。
權威人士透露,正在抓緊修訂的2007年出台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提出,到2015年核電裝機達4000萬千瓦目標已成定局。關於2020年裝機目標,相比此前已作調整的8600萬千瓦目標將有進一步調整,但將不低於6000萬千瓦。目前,除已運行和在建機組裝機規模逾4100萬千瓦外,還有1600萬千瓦已開展前期工作,等待開建。
根據核電安全檢查結果,即將出台的《核電安全規劃》提出,未來新上核電項目要按照國際先進標準設計下一代核電站,在核電技術設備上要全麵引進包括AP1000(美國西屋公司獨創先進非能動壓水堆)和EPR(法國阿海琺公司研發歐洲壓水堆)在內的第三代核電技術,同時要求盡量新上大容量設備,安全指標和質量標準均比《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要求更高。
有分析指出,盡管修訂後的《核電中長期發展規劃》可能提出的目標數字會低於8600萬千瓦,但政策上繼續推動核電安全高效發展的態度日漸明晰,2020年實際裝機規模將很可能遠超修訂後規劃提出的數字。同時,《核電安全規劃》強調大力推進第三代核電技術發展,是基於第三代技術安全性更優、設備質量穩定性更佳的考慮,這一基調將對國內已掌握第三代核電設備製造能力的企業帶來利好。
手機版|
關注公眾號|

下載手機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