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MO)的海事安全委員會(MSC)已通過新的救生艇負載釋放機構標準,但此結果隻受到工業代表們部分的歡迎。接下來與此議題相關的工作由設計與設備次級委員會(DE)執行,MSC在5月份舉行的第89屆會議中通過新增SOLAS規則Ⅲ/1.5,要求所有不符合國際救生設備章程(LSA Code)的釋放吊鉤,必須在2014年7月1日的後船舶預計的第一次入塢時更換,但不晚於2019年7月1日。此救生艇釋放吊鉤標準的決議已商談良久,IMO在5月份決議的前已曾延期過兩次。
SOLAS修xiu正zheng案an旨zhi在zai針zhen對dui救jiu生sheng艇ting收shou放fang係xi統tong建jian立li更geng嚴yan格ge的de安an全quan標biao準zhun,以yi避bi免mian於yu救jiu生sheng艇ting下xia水shui時shi發fa生sheng意yi外wai,並bing且qie將jiang要yao求qiu針zhen對dui大da規gui模mo救jiu生sheng艇ting釋shi放fang吊diao鉤gou進jin行xing評ping估gu及ji可ke能neng的de更geng換huan。委wei員yuan會hui同tong時shi也ye采cai納na救jiu生sheng艇ting收shou放fang係xi統tong評ping估gu及ji更geng換huan準zhun則ze、LSA Code相關的修正案、以及修訂版救生設備測試建議的相關修正案。
然而,波羅的海國際海事協會(The 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BIMCO)海洋技術總長Aron Frank Sorensen向本刊表示,已通過的修正案並不是完全的解決方案,因其並未包含釋放吊鉤穩定度及震動測試─此為兩大關鍵議題。Sorensen提到:“我認為部份來說我們應該感到高興,因為我們知道這已經往前踏出了一步,但我們期待的更多。”BIMCO希望MSC能讓防墜落裝置(fall preventer device)成為強製性規定,但現在隻能將該設備列為持續提供給會員的建議事項之一。
手機版|
關注公眾號|

下載手機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