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省水利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廣東省小水電站定期檢驗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近日已正式印發並實施,這是對之前已出台的《廣東省小水電管理辦法》的一個細化和補充。
辦法明確小水電站實行安全管理分類和定期檢驗製度,從今年起,廣東省小水電站將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門作出的安全檢驗等級,對A、B類電站實施3年一檢,對C類電站實施1年一檢,D類電站則須立即停產整改。
定檢分級
辦法規定,定期檢驗實行分級管理。小水電站在通過竣工驗收後應申報首次檢驗,按檢驗結論分為A、B、C、D四類。A類和B類小水電站每3年接受一次檢驗,C類小水電站每年接受一次檢驗。
定檢內容
定期檢驗的內容包括:水工建築物、機電設備和金屬結構安全性等是否按規定進行檢測;壓力容器、消防設施、起重設備等有關特種設備是否有專業部門的定期檢測報告;通信設備狀況;運行管理製度是否完善;小水電站從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勞動安全和作業環境情況;責任人落實情況等。
限期整改
定期檢驗結果被審定為C類lei的de小xiao水shui電dian站zhan,應ying限xian期qi進jin行xing整zheng改gai,並bing須xu通tong過guo水shui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的de驗yan收shou。驗yan收shou合he格ge後hou重zhong新xin進jin行xing安an全quan分fen類lei定ding級ji,年nian檢jian時shi限xian按an新xin的de電dian站zhan類lei別bie執zhi行xing。定ding期qi檢jian驗yan結jie果guo被bei審shen定ding為weiD類的小水電站,必須立即停產整改。逾期檢驗或不接受檢驗的小水電站,按D類水電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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