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告知未果的情況下,安徽鳳陽縣質監局執法人員日前對徐明高速13標項目施工方下令整改,並對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4台起重機械進行現場查封。
今年4月,鳳陽縣質監局執法人員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土建工程13合同段進行執法安全監查,發現該公司4台起重機械安裝未告知、使用未登記、設備銘牌不詳,存在嚴重安全隱患。質監局執法人員現場對該企業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其立即停止使用,並多次電話督促整改。
5月上旬,根據重大隱患掛牌督辦的相關規定,縣質監局執法人員對徐明高速13標項目再次檢查。檢查發現該公司4台(tai)起(qi)重(zhong)機(ji)械(xie)仍(reng)在(zai)無(wu)證(zheng)使(shi)用(yong),施(shi)工(gong)負(fu)責(ze)人(ren)多(duo)次(ci)督(du)促(cu)不(bu)配(pei)合(he)調(tiao)查(zha),對(dui)下(xia)達(da)的(de)安(an)全(quan)指(zhi)令(ling)未(wei)進(jin)行(xing)整(zheng)改(gai),存(cun)在(zai)嚴(yan)重(zhong)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為(wei)切(qie)實(shi)保(bao)障(zhang)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執(zhi)法(fa)人(ren)員(yuan)按(an)照(zhao)《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對該企業下達了《質量技術監督實施行政強製措施決定書》並對4台起重機械進行現場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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