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住建局發出《關於限期辦理注銷建築起重機械產權備案的通知(第一批)》,截至5月13日,全市共有605台建築起重機械已達到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以上起重機械須在6月13日前向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產權備案注銷手續並按規定報廢。
據悉,根據市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核查發現,截至今年5月13日,全市已辦理產權備案(初次登記)的建築起重機械中有605台已達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此外還存在產權單位注冊所在地並非東莞或提交的營業執照並非法人營業執照等情況。
為了確保建築起重機械安全使用,防止建築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的發生,市住建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這605台設備必須在今年6月13日前向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辦理產權備案(初次登記)注銷手續,並將有關產權備案(初次登記)證件原件交回。逾期未辦理注銷手續的,住建部門也將注銷其產權備案。
同(tong)時(shi),對(dui)已(yi)達(da)到(dao)或(huo)超(chao)過(guo)規(gui)定(ding)使(shi)用(yong)年(nian)限(xian)的(de)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市(shi)住(zhu)建(jian)局(ju)要(yao)求(qiu)各(ge)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產(chan)權(quan)單(dan)位(wei)要(yao)按(an)規(gui)定(ding)做(zuo)好(hao)報(bao)廢(fei)工(gong)作(zuo),各(ge)建(jian)築(zhu)施(shi)工(gong)企(qi)業(ye)和(he)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設(she)備(bei)安(an)裝(zhuang)單(dan)位(wei)不(bu)得(de)在(zai)施(shi)工(gong)現(xian)場(chang)使(shi)用(yong)、安裝已達到或超過規定使用年限的建築起重機械。
市住建局相關人士介紹,對工商注冊所在地並非東莞或提交的營業執照並非法人營業執照的單位,如果已辦理產權備案(初次登記)的建築起重機械,也必須在6月13日前辦理產權備案(初次登記)注銷手續,並將有關產權備案(初次登記)證件原件交回市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站。逾期未辦理注銷手續的,其產權備案也會被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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