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有關部門獲悉,山西省再次取消、下放和調整減少了一批行政審批項目,涉及事項70項,其中,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8項,部分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14項(子項目),取消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10項,取消評比達標表彰項目12項,調整減少行政審批項目26項。
據介紹,國務院日前取消和下放了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山西省需要相應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有1項,承接的14項,承接的評比達標項目2項。在此基礎上,山西省又進一步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加大簡政放權力度,主動取消、下放和調整了上述70個事項。
省政府要求,各地區、gebumenyaorenzhenzuohaoquxiaohexiafangguanlicengjixingzhengshenpixiangmudengshixiangdeluoshihexianjiegongzuo,jiaqianghouxujianguan,tebieyaocaiquyouxiaodegenjinhepeitaocuoshi,jiaqiangshizhong、事後監管,規範行政審批程序,進一步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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