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內蒙興安盟特種設備督察組深入某工業園區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督查工作時發現,該使用單位14台在用起重機械(一台門式起重機、13台橋式起重機)在沒有辦理安裝告知和監督檢驗手續的情況下即投入運行,且部分設備安全保護裝置未安裝或已拆除,部分設備已然發生“衝頂”。
督察組為確保特種設備使用安全和車間內人員安全,決定立即停止設備使用,在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後,對起重設備供電開關采取關閉措施、對控製箱進行查封,並現場對該企業負責人進行相關法律、安全技術規範教育,對其違規行為給予嚴厲的批評,要求在轄區質監局監督下立即整改,整改結果經督察組確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技術規範要求後方可投入運行。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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