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zhen)對(dui)當(dang)前(qian)起(qi)重(zhong)機(ji)械(xie)非(fei)法(fa)安(an)裝(zhuang)有(you)所(suo)增(zeng)多(duo)的(de)現(xian)象(xiang),為(wei)確(que)保(bao)生(sheng)產(chan)安(an)全(quan),維(wei)護(hu)社(she)會(hui)群(qun)眾(zhong)利(li)益(yi),泗(si)縣(xian)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局(ju)紮(zha)實(shi)開(kai)展(zhan)了(le)整(zheng)治(zhi)行(xing)動(dong),取(qu)得(de)了(le)較(jiao)為(wei)突(tu)出(chu)的(de)效(xiao)果(guo)。
本次整治行動共計出動執法車輛10餘輛次,出動執法人員20餘人次,巡查10餘家使用單位,下達安全監察指令書兩份,立案查處兩家。
本次整治行動呈現以下幾個特點:
一、組織周密。領導班子帶隊分成3個稽查小組,實施全覆蓋式的檢查,利用兩天的時間集中檢查。最後由局長聽取各小組的彙報。
二、重點突出。本次檢查重點突出民生、使用頻繁、人員集中的單位尤其是對四城鎮開發區企業、泗縣開發區企業進行了重點檢查。
三、監督整改到位。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照條例進行整改。安裝非法生產的行車的堅決予以取締、安裝未告知的限期告知、無資質或安裝過程未經監督檢驗的責令限期申請監督檢驗情節嚴重的給予立案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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