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jin日ri,銀yin川chuan市shi西xi夏xia區qu市shi場chang監jian管guan局ju對dui黃huang河he路lu一yi家jia廢fei舊jiu公gong司si進jin行xing突tu擊ji檢jian查zha時shi發fa現xian,該gai公gong司si正zheng在zai使shi用yong一yi台tai不bu合he格ge的de電dian動dong葫hu蘆lu門men式shi起qi重zhong機ji進jin行xing裝zhuang卸xie,該gai局ju當dang場chang對dui機ji器qi予yu以yi查zha封feng。
經查,該公司於2014年6月20日開始在經營場所內使用1台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用於裝卸,並於2016年5月4日向寧夏機電所申請定期檢驗。5月20日,寧夏機電所出具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機定期檢驗報告,報告顯示該公司使用的電動葫蘆門式起重機定期檢驗為“不合格”。該公司在收到報告後,仍繼續在經營內區使用該特種設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針對該公司違法行為,西夏區市場監管局按照規定開具了《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記錄》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下達了《行政強製措施決定書》,並進行立案查處。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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