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司受業主委托,於2020-10-15在網上發布:關於轉發《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導則(試行)》及《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管要點的通知》。各有關單位請與公告中招標負責人接洽聯係,及時開展投標及相關工作,以免錯失商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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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直屬項目部: 為(wei)進(jin)一(yi)步(bu)加(jia)強(qiang)公(gong)司(si)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安(an)全(quan)管(guan)理(li),有(you)效(xiao)落(luo)實(shi)管(guan)理(li)主(zhu)體(ti)責(ze)任(ren),切(qie)實(shi)保(bao)障(zhang)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的(de)安(an)全(quan)受(shou)控(kong),避(bi)免(mian)和(he)減(jian)少(shao)建(jian)築(zhu)施(shi)工(gong)生(sheng)產(chan)安(an)全(quan)事(shi)故(gu)的(de)發(fa)生(sheng),現(xian)將(jiang)《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導則(試行)》及《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管要點》,予以印發,請各單位與項目部組織學習,貫徹執行。
附件:1、《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導則(試行)》 2、《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管要點》
安徽水安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4日
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導則(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我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住建部令第37號)製定本導則。 第二條??凡在我市所有房屋建築工地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的建築起重機械,其租賃、安裝、拆卸、檢測、使用、維護和保養的全過程管理,適用本導則。? 第三條?在我市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的建築起重機械除執行本實施導則外,還應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和工程技術標準等的規定。 本導則所稱的建築起重機械,是指納入特種設備目錄,在房屋建築及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工地安裝、拆卸、使用的起重機械。
第二章 建設單位的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第四條 建(jian)設(she)單(dan)位(wei)應(ying)當(dang)履(lv)行(xing)工(gong)程(cheng)安(an)全(quan)管(guan)理(li)首(shou)要(yao)責(ze)任(ren),承(cheng)擔(dan)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生(sheng)產(chan)安(an)全(quan)事(shi)故(gu)連(lian)帶(dai)責(ze)任(ren),並(bing)配(pei)備(bei)與(yu)工(gong)程(cheng)規(gui)模(mo)相(xiang)適(shi)應(ying)的(de)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定(ding)期(qi)組(zu)織(zhi)現(xian)場(chang)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安(an)全(quan)檢(jian)查(zha),對(dui)檢(jian)查(zha)中(zhong)發(fa)現(xian)存(cun)在(zai)的(de)重(zhong)大(da)安(an)全(quan)隱(yin)患(huan),應(ying)及(ji)時(shi)督(du)促(cu)相(xiang)關(guan)單(dan)位(wei)整(zheng)改(gai)落(luo)實(shi)。 第五條 yifafabaogeilianggejilianggeyishangshigongdanweidegongcheng,butongshigongdanweizaitongyishigongxianchangshiyongduotaitashiqizhongjizuoyeshi,jianshedanweiyingdangxietiaozuzhizhidingfangzhitashiqizhongjixianghupengzhuangdeanquancuoshi。 建築起重機械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應在施工現場圍擋內使用,對與周邊構築物、外電存在碰撞或觸電隱患的,或其旋轉半徑範圍內覆蓋到學校、商場、街道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單位應當協調組織製定相應可靠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三章 監理單位的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第六條 監理單位要嚴格落實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理責任,重點加強對施工總承包單位和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專職設備管理人員、特種作業操作人員資質資格的審核,嚴格審查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和起重吊裝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驗收、落實情況。 第七條 jianlidanweiyaozhidingjuyouxiangguanyewuzhishihenenglidejianligongchengshijiandujianzhajianzhuqizhongjixiedeshiyongqingkuang,faxiancunzaishiguyinhuande,yingdangzelingxiangguandanweixianqizhenggai,jubuzhenggaide,yingdangjishixiangjianshedanweihegongchenganquanjiandujigoubaogao。 針對安裝(含頂升加節)和拆卸工程等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施工過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現場監督履責。
第四章?施工總承包單位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第八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企業設置設備管理職能部門或配備專職設備管理人員,一級及以上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設備管理人員不得少於2人,一級以下施工總承包單位專職設備管理人員不得少於1人。 工(gong)程(cheng)項(xiang)目(mu)使(shi)用(yong)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的(de),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應(ying)當(dang)在(zai)配(pei)備(bei)的(de)項(xiang)目(mu)安(an)全(quan)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中(zhong)明(ming)確(que)具(ju)體(ti)設(she)備(bei)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其(qi)中(zhong)項(xiang)目(mu)使(shi)用(yong)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數(shu)量(liang)大(da)於(yu)等(deng)於(yu)5台的,設備管理人員應為專職人員;數量小於5台的,可以為兼職人員。 企業和項目專職設備管理人員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考核合格證書; (2)能夠攀爬塔式起重機等建築起重機械; (3)熟悉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要求,能夠識別建築起重機械安全隱患。 第九條 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應(ying)強(qiang)化(hua)設(she)備(bei)進(jin)場(chang)驗(yan)收(shou)關(guan),把(ba)好(hao)源(yuan)頭(tou),對(dui)擬(ni)安(an)裝(zhuang)使(shi)用(yong)設(she)備(bei)必(bi)須(xu)在(zai)進(jin)場(chang)安(an)裝(zhuang)前(qian),組(zu)織(zhi)相(xiang)關(guan)單(dan)位(wei)或(huo)人(ren)員(yuan)進(jin)行(xing)安(an)裝(zhuang)前(qian)的(de)驗(yan)收(shou),對(dui)驗(yan)收(shou)不(bu)合(he)格(ge)的(de)設(she)備(bei)嚴(yan)禁(jin)安(an)裝(zhuang)使(shi)用(yong)。進(jin)場(chang)驗(yan)收(shou)主(zhu)要(yao)內(nei)容(rong)包(bao)括(kuo):設備安全技術檔案、重要安全保險裝置、主要運行機構及其關鍵構配件、主要受力鋼結構件等。 第十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提供保證設備安裝、使用、拆卸全過程需要的相關技術資料等(如地基承載力報告、現場平麵布置圖、建築物立麵圖、附著點承載力報告等),並應提供滿足設備進場安裝的基本安全條件和安裝環境(如道路場地硬化處理、電源布置合理、交叉作業有效管控等)。 第十一條 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應(ying)加(jia)強(qiang)對(dui)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的(de)安(an)全(quan)管(guan)理(li)工(gong)作(zuo),嚴(yan)格(ge)審(shen)核(he)起(qi)重(zhong)設(she)備(bei)安(an)裝(zhuang)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的(de)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配(pei)備(bei)及(ji)信(xin)用(yong)評(ping)價(jia)等(deng)級(ji)情(qing)況(kuang),審(shen)核(he)特(te)種(zhong)作(zuo)業(ye)人(ren)員(yuan)持(chi)證(zheng)上(shang)崗(gang)情(qing)況(kuang),督(du)促(cu)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按(an)期(qi)對(dui)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完(wan)好(hao)狀(zhuang)況(kuang)進(jin)行(xing)一(yi)次(ci)全(quan)麵(mian)檢(jian)查(zha),確(que)保(bao)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狀(zhuang)況(kuang)完(wan)好(hao),保(bao)證(zheng)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安(an)全(quan)穩(wen)定(ding)運(yun)行(xing)。 施工總承包單位要積極推進信息化建設,充分應用高科技手段,在項目使用的起重機械起重量大於3160kn·m的要安裝安全監控管理係統,鼓勵現場所有起重機械均安裝安全監控管理係統。 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加強對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司機和信號司索工等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和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安全管理人員上崗前的資格證書、考核合格證書審核,重點核驗證件的有效性、真偽性和一致性,不符合要求的,一律禁止上崗作業。變更人員的必須及時上報。 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投(tou)入(ru)使(shi)用(yong)前(qian),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應(ying)當(dang)對(dui)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的(de)司(si)機(ji)和(he)信(xin)號(hao)司(si)索(suo)工(gong)進(jin)行(xing)書(shu)麵(mian)安(an)全(quan)技(ji)術(shu)交(jiao)底(di)。交(jiao)底(di)內(nei)容(rong)要(yao)有(you)針(zhen)對(dui)性(xing),必(bi)須(xu)包(bao)括(kuo)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的(de)設(she)備(bei)型(xing)號(hao)、主要性能、運行環境、操作規程、注意事項、安全禁忌等。變換崗位的必須重新進行交底。 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必須安裝操作人員識別係統(人臉識別係統);塔式起重機必須安裝操作人員登機防墜保險繩(器),並為操作人員配備專用安全帶。 起qi重zhong吊diao裝zhuang作zuo業ye根gen據ju實shi際ji情qing況kuang,編bian製zhi有you針zhen對dui性xing的de專zhuan項xiang安an全quan施shi工gong方fang案an。特te別bie是shi在zai使shi用yong塔ta式shi起qi重zhong機ji吊diao運yun鋼gang管guan等deng材cai料liao時shi,必bi須xu劃hua定ding吊diao運yun作zuo業ye區qu,集ji中zhong限xian時shi吊diao運yun;吊運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員上方通過;交叉作業必須有可靠安全措施,指揮信號清晰明確,溝通聯絡暢通,否則嚴禁施工。 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要重點強化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含頂升、加節)和(he)拆(chai)卸(xie)環(huan)節(jie)的(de)全(quan)過(guo)程(cheng)安(an)全(quan)管(guan)控(kong),實(shi)施(shi)作(zuo)業(ye)前(qian)的(de)專(zhuan)項(xiang)方(fang)案(an)交(jiao)底(di)和(he)安(an)全(quan)技(ji)術(shu)交(jiao)底(di),作(zuo)業(ye)中(zhong)的(de)危(wei)險(xian)區(qu)域(yu)警(jing)戒(jie)和(he)方(fang)案(an)實(shi)施(shi)現(xian)場(chang)監(jian)督(du),作(zuo)業(ye)後(hou)的(de)檢(jian)驗(yan)檢(jian)測(ce)和(he)聯(lian)合(he)驗(yan)收(shou)。施(shi)工(gong)總(zong)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必(bi)須(xu)安(an)排(pai)專(zhuan)職(zhi)或(huo)兼(jian)職(zhi)設(she)備(bei)管(guan)理(li)人(ren)員(yuan)全(quan)過(guo)程(cheng)在(zai)場(chang)履(lv)責(ze)。 對安拆所使用的輔助起重設備,實際使用的選型要和安拆方案一致,對汽車式起重機、履帶式起重機等使用過程應重點對吊車及其支腿作業環境、伸出情況、基礎穩定性進行確認。 第十三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要定期履行對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檢查責任,指定企業設備管理職能部門和項目專職設備管理人員(或通過購買技術服務的方式)依照管理要求,定期對建築起重機械的實體安全狀況、起重吊裝的吊索吊具(含扁擔梁、鋼絲繩、卡環、料鬥等)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使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zaiqiyecengmian,yingdangzhishaomeijiduduizaifeisuoshuxiangmushiyongdejianzhuqizhongjixiezuzhiyiciquanfugaideanquanjianzha。zaixiangmucengmian,yingdangzhishaomeigeyueduibenxiangmushiyongdejianzhuqizhongjixiezuzhiyiciquanfugaideanquanjianzha。duijianzhafaxiandeanquanyinhuanheguanliwenti,yingdanglijizuzhizhenggai,jingqiyeshebeiguanlizhinengbumenfuzhahegehoucaikejixushiyong。
第五章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 qizhongshebeianzhuangzhuanyechengbaodanweizaifeiyingyougudingdeguanlirenyuanbangongdidianhezuoyerenyuananquanjiaoyuxuexichangsuo,yingyouyushengchanjingyingguimoxiangshiyingdejianzhuqizhongjixieweibaochangdi,qiebudeheqitaqiyegongyong。 第十五條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數量應和本單位在肥的安拆作業班組數量相匹配。其中在肥的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少於2名(多於3個作業班組的,每增加1個班組增配1名)、在肥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得少於3名(多於2個作業班組的,每增加1個班組增配1名),且能保證常駐我市,在崗履責; 注冊地非本市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在肥應明確具體負責人保證常駐我市履責。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在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含頂升加節)、拆卸作業中,必須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全過程現場監督。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應對在肥建築起重機械定期巡查,安全職能部門負責人每月到現場履職不少於2次。 第十六條 起qi重zhong設she備bei安an裝zhuang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應ying與yu每mei名ming在zai肥fei作zuo業ye人ren員yuan簽qian訂ding勞lao動dong合he同tong,並bing為wei其qi繳jiao納na社she會hui保bao險xian,應ying確que保bao安an拆chai作zuo業ye人ren員yuan持chi有you效xiao證zheng件jian上shang崗gang,各ge工gong種zhong數shu量liang配pei備bei合he理li,保bao證zheng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安an拆chai作zuo業ye人ren員yuan數shu量liang符fu合he資zi質zhi標biao準zhun和he相xiang關guan文wen件jian要yao求qiu。 定期應對在肥的每名安拆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頻次不少於每季度1次,並留有教育過程的影像和教育學習內容材料。 第十七條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應根據工程實際編製有關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含頂升加節)hechaixiegongchengdengzhuanxiangshigongfangan,bingjingshigongzongchengbaodanweijishufuzerenhejianlidanweixiangmuzongjianshenheshenzhatongguohoushishi,duichaoguoyidingguimodejianzhuqizhongjixiedeanzhuang、拆卸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組織專家論證。安裝(含頂升加節)和拆卸工程等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施工過程,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在現場監管。 第十八條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必須嚴格履行建築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的告知程序,在告知中應明確本單位在安裝(拆卸)作業現場監督的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含證件)和具體從事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名單(含證件),計劃安裝(拆卸)實施時間。 第十九條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應定期對在肥所安裝的每台建築起重機械開展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獨立高度使用的塔式起重機和裝配式建築使用的塔式起重機應按不少於 1 次 / 半月的頻次、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每半月不少於1次),並將安全檢查和維護保養情況每月彙總集中報送至工程安全監督機構。 第二十條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還應按照以下要求加強建築起重機械安裝環節管理: 1、塔式起重機 (1)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應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提倡使用基礎預埋節或固定支腿。 (2)基礎中的地腳螺栓應由原廠提供,並附有合格證明材料。 (3)嚴禁用標準節或加強節替代基礎預埋節或固定支腿;嚴禁重複使用基礎預埋節或固定支腿。 (4)標準節聯接高強螺栓應采用雙螺母緊固,聯接安裝時,應保證螺杆在下,螺母在上(產品設計結構要求除外)。 2、施工升降機 (1)在非屋麵施工期間,自由端不超過6米,且上限位與上極限限位擋塊位置應保證吊籠籠頂運行高度不超過最上一道附牆架,嚴禁吊籠在自由端運行; (2)在屋麵施工期間,自由端不超過7.5米,且在結構最頂層處必須增設一道附牆架。 (3)標準節聯接高強螺栓應采用防鬆螺母或雙螺母緊固,聯接安裝時,應保證螺杆在下,螺母在上。 3、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轉zhuan場chang安an裝zhuang前qian,必bi須xu在zai維wei保bao基ji地di內nei維wei護hu保bao養yang,並bing應ying進jin行xing全quan麵mian檢jian查zha,確que認ren合he格ge後hou方fang可ke轉zhuan場chang安an裝zhuang。進jin入ru施shi工gong現xian場chang的de建jian築zhu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的de標biao準zhun節jie螺luo栓shuan應ying全quan部bu卸xie下xia,嚴yan禁jin多duo節jie標biao準zhun節jie整zheng體ti不bu拆chai解jie、不保養、不檢查轉場安裝。
第六章 建築起重機械檢驗檢測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條 建築起重機械檢驗機構在肥應有與其檢驗檢測工作規模相適應的固定辦公場所和檢測人員,配備相應檢驗儀器、設備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二條 建築起重機械檢驗評定要求: 1、塔式起重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進行檢驗檢測: (1)每次安裝完成後,投入使用前; (2)現場安裝完成最後一次附著時或最大安裝高度時; (3)距上次檢驗檢測時間滿一年時; (4)停工閑置時間滿90天,重新恢複使用時; (5)經過改造和大修後; (6)遭受自然災害或發生安全事故,可能使結構或機構及安全防護裝置遭受損害的。 (7)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認為有必要時。 2.施工升降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進行檢驗檢測: (1)每次安裝完成後,投入使用前; (2)現場安裝完成最後一次附著、頂升加節時; (3)距上次檢驗檢測時間滿一年時; (4)停工閑置時間滿90天,重新恢複使用時; (5)經過改造和大修後; (6)遭受自然災害或發生安全事故,可能使結構或機構及安全防護裝置遭受損害的。 (7)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認為有必要時。 3.物料提升機有以下情況之一時,應進行檢驗檢測: (1)每次安裝完成後,投入使用前; (2)距上次檢驗檢測期限滿一年時; (3)停工閑置時間滿90天,重新恢複使用時; (4)經過改造和大修後; (5)遭受自然災害或發生安全事故,可能使結構或機構及安全防護裝置遭受損害的。 (6)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安全監督機構認為有必要時。 第二十三條 建築起重機械應在辦理安裝告知手續時明確檢驗檢測機構;施工現場同一台建築起重機械檢測自安裝到拆除前的檢測原則上應由同一家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二十四條 建築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或使用單位)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對建築起重機械進行檢驗檢測,並簽訂書麵檢驗檢測合同。 第二十五條 建築起重機械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應當客觀、公正、及時地出具檢驗檢測報告,堅決杜絕假檢測、假報告。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實施導則由合肥市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實施導則自2020年10月1日起執行。
合肥市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管要點
第一章 起重機械管理主體安全生產行為的監管 第一條 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加大對各有關責任主體針對建築起重機械(後簡稱“設備”)anquanguanlidegongsilvzexingweijiqixiangyingguanlinenglifangmiandejianduchouzha,duichouzhabufuheyaoqiude,yangeyifayuyichuli,qieshituidonggexiangguanzhutizerendeyouxiaoluoshi。 第二條 針對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監督抽查,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施工總承包單位設備管理職能部門的設置或專職設備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 (二)施工總承包單位針對設備定期安全檢查履責情況; (三)施工總承包單位針對各項目使用設備的安全管理台賬建立情況; (四)施工總承包單位針對設備安拆租賃單位的管理情況。 第三條 針對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督抽查,應重點抽查監理單位公司職能部門針對設備安全監理的相關政策的執行落實情況。 第四條 針對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的監督抽查,主要包含以下內容: (一)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辦公地點及設備維保場地的設置,以及安全技術人員、安拆作業人員、檢查維保人員配備及管理情況; (二)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拆技術檔案的建立情況; (三)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設備定期檢查維保的落實情況; (四)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內部安全教育培訓落實情況; 第五條 gongchenganquanjiandujigouyingjiadaduishigongxianchangshebeianquanzhuangtaijianquanguanlixingweidejianduchouzha,duichouzhazhongfaxiancunzaidebuanquanzhuangtaihebuanquanxingwei,yinglijizelingxianqizhenggaihuotingjizhenggai,qingjieyanzhongdeyangeyifayuyixiangmutinggonghuotongbaochulideng,qieshiqianghuaduishigongxianchangdeguankong,youxiaoezhishebeianquanshengchanshigudefasheng。 第六條 針對施工現場設備安全管理行為的監督抽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總承包單位項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監理單位設備監理人員是否按要求配備並在崗履責,相關責任製是否有效落實; (二)總承包單位項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設備安全檢查記錄、監理單位設備監理人員的設備安全監理日誌等內容是否完善,並真實有效; (三)相關設備專項方案(如外電、防碰撞等)、預案是否按要求進行編製審批,超過一定規模的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是否按要求進行專家論證,方案完善後並經審核批準通過; (四)監理單位設備安全監理實施細則是否針對性的編製審批,並有效落實; (五)項目設備安拆告知、使用登記程序是否按規定履行。 第七條 針對施工現場設備安拆行為的監督抽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拆作業人員是否持有效證件上崗,正確佩戴安全帽,係掛安全帶,並按要求進行書麵的安全技術交底; (二)安拆作業現場,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監理單位設備安全監理人員均在崗履責; (三)安拆作業現場安全警戒措施是否有效落實,是否存在交叉作業,是否存在無關人員隨意進出安拆作業區; (四)安拆作業現場是否存在其它明顯影響安全的違規行為。 第八條 針對施工現場設備安全使用狀態的監督抽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設備工作半徑內是否存在明顯影響安全使用的外電、碰撞、高處落物打擊等安全隱患; (二)設備基礎是否存在明顯變形、積水等安全隱患; (三)關鍵安全限位保險裝置是否存在明顯安全隱患; (四)主要受力鋼結構件是否存在變形、鏽蝕、開裂明顯等安全隱患; (五)設備自由端高度、塔身(或導軌架)垂直度是否存在明顯安全隱患 (六)主要受力鋼結構件的連接螺栓、銷軸等連接件的安裝是否存在明顯安全隱患。 第九條 針對施工現場司機、司索信號工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管理的監督抽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存在無證操作或未持有效證件上崗現象; (二)是否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 第十條 針對施工現場設備安全技術及安拆檔案的監督抽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安拆合同、安全協議,以及使用說明書等技術文件等; (二)安拆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定期檢驗檢測報告及相關驗收記錄; (四)定期檢查維保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運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 第二章 加強對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測行為的監管 第十一條 gongchenganquanjiandujigouyingjiadaduishebeijianyanjiancejigoudejianguan,duijianduchouzhazhongfaxiancunzaidejiancebuguifanxingwei,yijiqijiancenenglibunengmanzujianceyaoqiushi,yingzelingxianqizhenggai,zhenggaibuluoshide,jiangxianzhiqicongshiyushijijiancenenglibufushebeijiancexiang。zhuyaochouzhaneirongruxia: (一)出具的檢測報告檢測結論是否與現場實際相符,是否存在弄虛作假,不真實; (二)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是否按要求接受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委托進行檢測; (三)設備檢測時,是否按要求留存影像記錄; (四)是否存在其它明顯違規檢測行為等。 第三章 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問責處理力度 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起qi重zhong設she備bei安an裝zhuang專zhuan業ye承cheng包bao單dan位wei未wei按an照zhao本ben通tong知zhi要yao求qiu和he有you關guan規gui定ding履lv行xing設she備bei安an全quan管guan理li責ze任ren,降jiang低di安an全quan生sheng產chan條tiao件jian的de,工gong程cheng安an全quan監jian督du機ji構gou應ying將jiang企qi業ye違wei法fa違wei規gui行xing為wei上shang報bao我wo局ju,我wo局ju將jiang按an照zhao《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監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啟動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複核程序,並依法給予企業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第十三條 凡因安拆、頂升、加節等作業違反操作規程,冒險蠻幹或因機械安裝、維保質量導致設備倒塌、折臂、傾覆、衝頂等事故的,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一律暫停在我市承接新的設備安裝工程1年,並列入“黑名單”重點監管。相關施工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一律記錄不良行為。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對此類企業所承接的項目作為重點監管。 第十四條 凡因違反操作規程,冒險蠻幹或因機械安裝、維保質量導致人員死亡安全生產事故的,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一律暫停在我市承接新的設備安裝工程2年,列入“黑名單”重點監管。注冊地在我市的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單位,將依法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降低或撤銷企業資質;注冊地非本市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3年內不得進入我市承接業務,並建議發證機關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核準部門降低或撤銷其資質。相關施工總承包、監理單位一律記錄嚴重不良行為。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對此類企業已投入使用的設備加大監督抽查頻次和監管力度。 第十五條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采用虛假資料(套牌)備案的建築起重機械,或者起重機械與備案資料不相符的,工程安全監督機構3個月內不得接收該企業辦理新的設備安裝工程,工程安全監督機構應對此類企業已投入使用的設備加大監督抽查頻次和監管力度。 第十六條 shebeijianyanjigouweianzhaobentongzhiyaoqiuheyouguanguidinglvxingjianzhuqizhongjixiejianyanjiancezerende,zhizhigaizhengweizhiduigaijianyanjiancejigouchujudejiancebaogaozaigongchenganquanjiandujigoubanlijianzhuqizhongjixieshiyongdengjishibuyuyicaixin,bingjiangweifaxingweichaosongfazhengjiguan。 ????第十七條 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中檢驗檢測機構或人員具有事故責任的,對責任檢驗檢測機構和檢測人員一律實施清退,工程安全監督機構2年對其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不予以采信,同時我局將處理結果抄送質量技術監督等相關政府管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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