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五種景象之一的水電站須退出
日前,省水利廳、省展開變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等六部分聯合下發告訴,要求厚實推進我省小水電生態環境問題整理整改工作,維護河流生態健康。退出類小水電站須在2023年年末前完結退出,整改類小水電站2024年年末前完結整理整改。
據介紹,展開小水電整理整改是依據國家相關文件,並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旨在堅持不懈走生態優先、綠(lv)色(se)展(zhan)開(kai)之(zhi)路(lu),維(wei)護(hu)和(he)修(xiu)正(zheng)河(he)流(liu)生(sheng)態(tai)係(xi)統(tong),保(bao)證(zheng)防(fang)洪(hong)安(an)全(quan),加(jia)速(su)小(xiao)水(shui)電(dian)綠(lv)色(se)轉(zhuan)型(xing)升(sheng)級(ji),並(bing)切(qie)實(shi)糾(jiu)正(zheng)我(wo)省(sheng)小(xiao)水(shui)電(dian)展(zhan)開(kai)中(zhong)存(cun)在(zai)的(de)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及(ji)安(an)全(quan)辦(ban)理(li)問(wen)題(ti),更(geng)好(hao)地(di)發(fa)揮(hui)小(xiao)水(shui)電(dian)在(zai)改(gai)進(jin)生(sheng)態(tai)環(huan)境(jing)、推進村莊振興和優化動力結構等方麵的積極作用。
此次整理整改,是針對全省裝機容量5萬千瓦及以下的已建、在建小水電項目,展開問題綜合評價、分類整改及驗收銷號。要求依照依法依規、腳踏實地、分類施策、確保安全的準則,標準處理小水電退出、整改中的各種突出矛盾和利益關係,有序退出觸及自然維護區、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和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違規小水電站;對批閱手續不全、影響生態環境及安全辦理不到位的小水電站進行有效整改;完善監管準則和監管係統。
此外,清晰了退出類、整改類和保留類小水電站的具體要求。其中屬於以下五種景象之一的,均要求退出:位於自然維護區核心區、緩衝區;違法違規建設且無法依照法律法規整改糾正到位;大壩隔絕對珍稀特有水生生物造成嚴重影響,且整改糾正達不到要求;廠壩間河段減水脫流問題突出,嚴重影響日子、出產、生態用水,且整改糾正達不到要求;大壩已成為危壩或多年未發電,嚴重影響防洪,且從頭整改又不經濟。
我省全麵展開小水電整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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