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基本建設規模不斷的加大,建築工程的高度、麵積、結(jie)構(gou)形(xing)式(shi)也(ye)在(zai)不(bu)斷(duan)地(di)發(fa)生(sheng)著(zhe)變(bian)化(hua),為(wei)滿(man)足(zu)新(xin)的(de)形(xing)勢(shi)發(fa)展(zhan)和(he)施(shi)工(gong)的(de)需(xu)要(yao),施(shi)工(gong)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已(yi)成(cheng)為(wei)建(jian)築(zhu)工(gong)程(cheng)主(zhu)要(yao)的(de)機(ji)械(xie)設(she)備(bei)。然(ran)而(er),由(you)於(yu)施(shi)工(gong)起(qi)重(zhong)機(ji)械(xie)的(de)安(an)裝(zhuang)和(he)使(shi)用(yong)危(wei)險(xian)因(yin)素(su)較(jiao)大(da),偶(ou)然(ran)性(xing)、突發性的情況較多,造成施工起重機械的事故時有發生。從我省統計情況來看,2003~2005年三年間共發生施工起重機械事故就有33起,造成48人死亡。事故起數占每年生產安全事故起數的比例分別為39.5%、23.3%、42.3%;死亡人數占每年全部事故死亡人數的比例分別為44.4%、27.3%、36.4%。從以上調查分析的情況可以看出,施工起重機械事故在全部生產安全事故中無論是事故的起數,還是死亡人數都占了較大的比重。因此,如何保證施工起重機械安裝、使用的安全,加強監督管理,減少事故的發生,已成為擺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麵前的一項重要課題,急需我們探討、調查、研究,製定相應的措施或規定,並付諸實施。就此提出以下建議,供業內同行參考。
一、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製定相應的監督管理辦法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明確規定:“房屋建築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對施工起重機械生產、租賃、使用、監理、jiancejianyandenggefangzerenzhutideanquanshengchanzerenzuolemingqueguidingdetongshi,yemingquelejianzhuxingzhengzhuguanbumenjianquanjiandujigoudejianguanzhize。yinci,jianshexingzhengzhuguanbumenyoubiyaoyijuxianxingdefalv、法規,結合我省的情況,製定本地區施工起重機械的管理辦法,並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起重機械實行登記備案
1.確定施工起重機械登記備案的範圍。
2.規定登記備案應提供的資料。
3.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核,合格後發放登記備案證明。
(二)安裝與拆卸管理
1.明確從事安裝、拆卸活動的單位應具備安裝資質和作業人員應具備的資格。
2.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或拆卸前,應當編製專項施工方案。
3.確定安全作業的具體要求。
4.明確安裝驗收及履行驗收手續的要求。
(三)使用管理
具體規定使用過程中各項具體要求:
1.相關證件齊全,包括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登記備案證、產品合格證等。
2.有關驗收、檢測檢驗具體規定。
3.明確施工起重機械使用單位安全使用的具體要求。
(四)安全監理管理
明確監理單位的下列職責:
1.審查專項施工方案;
2.在安裝、拆卸過程中旁站監理;
3.在使用過程中巡視監理。
(五)檢測檢驗管理
明確對檢測檢驗機構的具體要求:
1.進入施工現場從事施工起重機械檢測檢驗活動的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有相應資質,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備案;
2.檢測檢驗機構應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六)監督管理
明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從登記備案、安裝、檢測檢驗、使用到拆卸等方麵監督管理的具體職責。
二、加強對施工起重機械出租、安裝、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
今年以來,我省又連續發生了6起施工起重機械事故,死亡8人。究其原因,既有出租(生產)單位、安裝單位的責任,也有使用單位的責任。為此,作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從以下幾方麵強化對施工起重機械的管理。
(一)對出租行為的管理
目前,施工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有相當一部分即無專業技術人員,又無專職安全管理技術素質低下,向施工現場出租的設備不提供有關證明文件,出租設備的質量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要求,特別是安全保護裝置的配備不齊或者不靈敏、不可靠等情況大量存在,由於設備本身原因造成的事故層出不窮。因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應當將出租單位的租賃行為列入監管範圍,並從以下幾個方麵加強監管:
1.向施工現場出租施工起重機械的出租單位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工商登記注冊有關證件,並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
2.屬於特種設備範圍的施工起重機械,出租單位應提供生產製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及有關檢測檢驗報告。
3.未納入特種設備範疇的施工起重機械,必須經過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事故評審,取得《山東省建設工業產品登記備案證明》後,方可出租。
4.禁止出租下列施工起重機械:
(1)國家明令淘汰的;
(2)達不到安全性能規定要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的;
(3)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
(4)檢測檢驗不合格的。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發現施工現場起重機械設備有上述情形,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可依據有關規定清出施工現場。
(二)對安裝單位的管理
在日常的監督檢查中我們發現:施工起重機械的安裝與拆卸存在問題較多,主要體現在安裝隊伍無資質施工、安裝人員專業不配套,有的甚至沒有專業技術人員,幾個人掛靠有資質的隊伍或借用安裝資質、在安裝前不編製專項方案或專項施工方案不符合安全技術標(biao)準(zhun)規(gui)範(fan)等(deng)情(qing)況(kuang)較(jiao)為(wei)嚴(yan)重(zhong),安(an)裝(zhuang)作(zuo)業(ye)人(ren)員(yuan)不(bu)按(an)規(gui)定(ding)到(dao)位(wei),作(zuo)業(ye)中(zhong)違(wei)反(fan)安(an)拆(chai)工(gong)藝(yi)等(deng)現(xian)象(xiang)仍(reng)未(wei)得(de)到(dao)有(you)效(xiao)的(de)控(kong)製(zhi)。針(zhen)對(dui)以(yi)上(shang)問(wen)題(ti)應(ying)從(cong)以(yi)下(xia)幾(ji)方(fang)麵(mian)加(jia)強(qiang)對(dui)起(qi)重(zhong)機(ji)械(xie)安(an)裝(zhuang)拆(chai)卸(xie)的(de)管(guan)理(li):
1.從事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的單位,必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2.安裝單位必須與使用單位(或產權單位)簽訂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3.安裝單位在安裝、拆卸作業前應編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作業過程中嚴格執行安裝、拆卸工藝及操作規程。
4.安裝人員應具有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屬於特種作業人員的還應具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在作業過程中人員應全部到位,並應分工明確,並由專業技術人員、專職安全員和監理人員在現場監護和監督實施。
5.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依照有關安全標準標準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同時,參與使用單位組織的驗收。
(三)對使用單位的管理
現實中,施工單位違反有關起重機械使用規定的情況普遍存在,具體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麵:購置或租賃不符合安全技術性能的產品;施工起重機械超負荷帶病運轉;安全裝置不齊全,有的不靈敏、不可靠或者擅自拆掉力矩限製器等安全防護裝置;違章指揮、違章操作;作業人員未經專業培訓不(bu)持(chi)證(zheng)上(shang)崗(gang),專(zhuan)業(ye)素(su)質(zhi)較(jiao)低(di)。鑒(jian)於(yu)以(yi)上(shang)情(qing)況(kuang),加(jia)強(qiang)使(shi)用(yong)過(guo)程(cheng)中(zhong)的(de)監(jian)督(du)檢(jian)查(zha)是(shi)建(jian)設(she)行(xing)政(zheng)主(zhu)管(guan)部(bu)門(men)和(he)安(an)全(quan)監(jian)督(du)機(ji)構(gou)對(dui)施(shi)工(gong)現(xian)場(chang)管(guan)理(li)的(de)一(yi)項(xiang)重(zhong)要(yao)內(nei)容(rong),應(ying)從(cong)以(yi)下(xia)幾(ji)個(ge)方(fang)麵(mian)重(zhong)點(dian)掌(zhang)握(wo):
1.使用單位如自行購置施工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現場安裝前,應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施工起重機械登記注冊手續。
2.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各有關單位按照國家、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範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使用前,應當經具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進行檢測檢驗,檢測檢驗合格後30日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備案手續。
3.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應當按照約定對在用設備進行經常性維修保養,定期進行自檢並作出相應記錄。
4.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應嚴格執行轉場檢驗和安全保護裝置的定期檢驗的要求。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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