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起重機械和設備上的直柄吊鉤使用時的檢查內容、要求及檢查周期。
本標準適用於起重機械和設備上的直柄吊鉤(以下簡稱吊鉤)。
2. 引用標準
GB 3811 起重機設計規範
GB 10051.4 起重吊鉤 直柄單鉤毛坯件
GB 10051.5 起重吊鉤 直柄單鉤
3.檢查內容和要求
使用前檢查
吊鉤應有製造廠的合格證等技術文件方可使用。
檢查吊鉤的標誌,直柄單鉤(以下簡稱單鉤)應符合GB 10051.2中5.2的規定,直柄雙鉤(以下簡稱雙鉤)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
鉤號為006~5的吊鉤應複核開口度α2,其餘鉤號的吊鉤應複核測量長度y或y1及y2(如圖1、圖2),其值單鉤應符合GB 10051.4表2或GB 10051.5表1的規定,雙鉤應符合相應標準的規定。
使用檢查
表麵缺陷
檢查吊鉤的表麵缺陷,表麵不得有裂紋,如有裂紋,則應報廢。
變形
006~5的吊鉤應檢查開口度α2,其餘鉤號的吊鉤應檢查測量長度y或y1及y2(如圖1、圖2),其值超過使用前實際尺寸的10%時,吊鉤應報廢。
檢查吊鉤的扭轉變形,當鉤身的扭轉角α(如圖1、圖2)超過10°時,吊鉤應報廢。
吊鉤的鉤柄不得有塑性變形,否則應報廢。
磨損
檢查吊鉤的磨損量ΔS(如圖1、圖2)。磨損後危險截麵的實際高度不得小於基本尺寸(單鉤見
GB 10051.4,雙鉤見相應標準)的95%,否則吊鉤應報廢。
腐蝕
鉤柄直徑d1(如圖1、圖2)在腐蝕後的尺寸不得少於基本尺寸(單鉤見GB 10051.4,雙鉤見相應標準)的95%,否則吊鉤應報廢。
吊鉤的螺紋不得腐蝕。
吊鉤的缺陷不允許焊補。
4. 檢查周期和檢查人員
經常性和定期檢查周期見表1和表2。經常性檢查可由操作人員或委派其他人員執行,定期檢查應由專職檢查人員執行。
檢查人員應按本標準3.2條規定逐項檢查,定期檢查應作記錄並歸檔。
對使用情況特殊的場合,可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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