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桅杆式起重機的卷揚機應符合JGJ33-2001第4.7節的規定。
2. 起重機的安裝和拆卸應劃出警戒區,清除周圍的障礙物,在專人統一指揮下,按照出廠說明書或製定的拆裝技術方案進行。
3. 安裝起重機的地基應平整夯實,底座與地麵之間應墊兩層枕木,並應采用木塊楔緊縫隙。
4. 纜風繩的規格、數量及地錨的拉力、埋設深度等,應按照起重機性能經過計算確定,纜風繩與地麵的夾角應在30°~45°之間,纜繩與桅杆和地錨的連接應牢固。
5. 纜風繩的架設應避開架空電線。在靠近電線的附近,應裝有絕緣材料製作的護線架
6. 提升重物時,吊鉤鋼絲繩應垂直,操作應平穩,當重物吊起剛離開支承麵時,應檢查並確認各部無異常時,方可繼續起吊。
7. 在起吊滿載物前,應有專人檢查各地錨的牢固程度。各纜風繩都應均勻受力,主杆應保持直立狀態。
8. 作業時,起重機的回轉鋼絲繩應處於拉緊狀態。回轉裝置應有安全製動控製器。
9. 起(qi)重(zhong)機(ji)移(yi)動(dong)時(shi),其(qi)底(di)座(zuo)應(ying)墊(dian)以(yi)足(zu)夠(gou)承(cheng)重(zhong)的(de)枕(zhen)木(mu)排(pai)和(he)滾(gun)杠(gang),並(bing)將(jiang)起(qi)重(zhong)臂(bi)收(shou)緊(jin)處(chu)於(yu)移(yi)動(dong)方(fang)向(xiang)的(de)前(qian)方(fang)。移(yi)動(dong)時(shi),主(zhu)杆(gan)不(bu)得(de)傾(qing)斜(xie),纜(lan)風(feng)繩(sheng)的(de)鬆(song)緊(jin)應(ying)配(pei)合(he)一(yi)致(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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