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汽鍋爐運轉操作規程總則
1.鍋爐投用前有必要取得勞動部門簽發的《鍋爐運用登記證》,不然,不得運轉。
2.司爐工人有必要通過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並隨身攜帶勞動部門簽發的與所操作爐型相應類別的《司爐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憑據操作。無證不得獨立操作。
3.操(cao)作(zuo)人(ren)員(yuan)有(you)必(bi)要(yao)嚴(yan)厲(li)遵(zun)守(shou)本(ben)操(cao)作(zuo)規(gui)程(cheng),按(an)規(gui)程(cheng)中(zhong)規(gui)則(ze)的(de)要(yao)求(qiu),精(jing)心(xin)進(jin)行(xing)操(cao)作(zuo)。並(bing)一(yi)同(tong)嚴(yan)厲(li)執(zhi)行(xing)各(ge)項(xiang)規(gui)章(zhang)準(zhun)則(ze),嚴(yan)厲(li)遵(zun)守(shou)勞(lao)動(dong)紀(ji)律(lv),盡(jin)職(zhi)盡(jin)責(ze),任(ren)何(he)人(ren)不(bu)違(wei)章(zhang)操(cao)作(zuo)和(he)違(wei)章(zhang)指(zhi)揮(hui),並(bing)不(bu)得(de)違(wei)犯(fan)勞(lao)動(dong)紀(ji)律(lv)。
4.司爐人員上班期間有必要精力高度集中,時刻留意鍋爐的水位、壓力及鍋爐運轉狀況。
5.鍋爐運轉中給水應均勻,並堅持正常水位,特別留意水泵敞開後水泵是否真實上水。
6.水位表的水位細微上下動搖,每天早班人員衝刷水位計至少一次,若對水位計的精確性有置疑應隨時衝刷予以校正。
7.鍋爐運轉中壓力表指針超越最高允許作業壓力時安全閥有必要主動敞開,安全閥手動試驗每月一次,每月1號有早班人員手動試驗一次,衝刷壓力表每半月一次,每月15號有早班人員完結,並隨時做好記錄。
8.往複泵每周早班試驗一次,有問題及時找保全人員處理,以做好突然停電時的補水預備。
9.鍋爐運轉中要常常巡回查看有關設備的運轉狀況,司爐工不在操作室時有必要用自控,不論何時,有必要有一人在操作室或爐前巡回。
10.避爐人員有必要熟練掌握鍋爐各類事端的處理操作程序,熟練掌握鍋爐的各項操作辦法。
11.鍋爐排汙時,應在最低負荷高水位進行,每次排汙量要求由最高水位線排到中水位線以下,最低水位線以上。
12.軟化水箱、水池內水位有必要隨時堅持水位有2/3水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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