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封落款日期為9月12日的信函周二刊登在該協會讚助的行業網站www.custeel.com上。信函稱,淡水河穀公司在供應合同到期前提高鐵礦石價格的行為破壞了傳統的國際鐵礦石價格談判機製,損害了雙方的長期利益。
中(zhong)鋼(gang)協(xie)指(zhi)出(chu),已(yi)經(jing)接(jie)到(dao)有(you)關(guan)鋼(gang)鐵(tie)企(qi)業(ye)的(de)強(qiang)烈(lie)反(fan)映(ying),稱(cheng)淡(dan)水(shui)河(he)穀(gu)公(gong)司(si)以(yi)正(zheng)式(shi)書(shu)麵(mian)方(fang)式(shi)對(dui)已(yi)簽(qian)訂(ding)的(de)長(chang)期(qi)供(gong)給(gei)中(zhong)國(guo)鋼(gang)鐵(tie)生(sheng)產(chan)企(qi)業(ye)的(de)鐵(tie)礦(kuang)石(shi)單(dan)方(fang)違(wei)反(fan)合(he)同(tong),突(tu)然(ran)大(da)幅(fu)度(du)提(ti)高(gao)價(jia)格(ge)。
中鋼協透露,淡水河穀還對有關鋼鐵企業提出了接受這一不合理的大幅度漲價要求的限期。
中鋼協呼籲淡水河穀公司從長計議,立即停止這種單方突然采取的不理性、損害雙方長期利益的行為,並希望盡快恢複到正常國際鐵礦石價格談判的軌道上,以維護和發展中巴鐵礦石貿易的正常秩序和友好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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