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海事主管機關就一起船員死亡事故發布調查報告。該事故發生於菲律賓裏奧圖巴錨地,散貨船"某"輪上一名船員在進行維護作業時,因抓鬥意外開啟而致命受傷。

事故經過
2024年3月16日,由某公司管理的馬紹爾群島籍散貨船“某”輪在菲律賓裏奧圖巴錨地,使用船上的克令吊和抓鬥從並靠的駁船上裝載鎳礦。14點30分,無駁船可用,1號和2號抓鬥以完全開啟狀態停放於甲板,以便對液壓管路進行維護。為了排空液壓管路,一個塑料桶被放置在抓鬥的橫梁下方。
用於接取1號抓鬥液壓油的塑料桶無法放入完全開啟的抓鬥下方,因此,抓鬥被部分閉合以提升橫梁。當抓鬥停放於甲板時,水手長和大副注意到1號抓鬥的抓鬥鋼絲繩的套環脫落了。決定立即更換鋼絲繩。完成了一項風險評估後,大副與參與該任務的船員進行了工前安全會。
為(wei)了(le)拆(chai)除(chu)抓(zhua)鬥(dou)鋼(gang)絲(si)繩(sheng),必(bi)須(xu)將(jiang)其(qi)尾(wei)端(duan)從(cong)繩(sheng)頭(tou)卸(xie)扣(kou)中(zhong)取(qu)出(chu)。克(ke)令(ling)吊(diao)的(de)起(qi)升(sheng)鋼(gang)絲(si)繩(sheng)和(he)抓(zhua)鬥(dou)鋼(gang)絲(si)繩(sheng)均(jun)被(bei)放(fang)鬆(song)。這(zhe)樣(yang)一(yi)來(lai),抓(zhua)鉤(gou)就(jiu)懸(xuan)掛(gua)在(zai)兩(liang)個(ge)部(bu)分(fen)打(da)開(kai)的(de)鏟(chan)鬥(dou)上(shang),而(er)輸(shu)氣(qi)管(guan)和(he)油(you)缸(gang)中(zhong)均(jun)無(wu)液(ye)壓(ya)壓(ya)力(li)。一(yi)個(ge)鏈(lian)式(shi)滑(hua)車(che)的(de)一(yi)端(duan)連(lian)接(jie)著(zhe)抓(zhua)鉤(gou)繩(sheng),另(ling)一(yi)端(duan)則(ze)連(lian)接(jie)著(zhe)甲(jia)板(ban)上(shang)的(de)一(yi)個(ge) D形環,以此將繩索從繩套中拉出。
大約17點,2號hao高gao級ji值zhi班ban水shui手shou被bei放fang入ru抓zhua鬥dou中zhong以yi操cao作zuo鏈lian式shi千qian斤jin頂ding。當dang鏈lian式shi千qian斤jin頂ding承cheng受shou負fu載zai時shi,抓zhua鬥dou意yi外wai地di開kai啟qi至zhi完wan全quan打da開kai位wei置zhi,這zhe使shi得de橫heng梁liang與yu甲jia板ban之zhi間jian的de空kong間jian減jian少shao至zhi約yue30厘米,並將2號高級值班水手向下壓到了甲板上。1號和3號高級值班水手立即跑到起重機艙內,將抓鬥吊起以解救2號高級值班水手。
觀察到2號(hao)高(gao)級(ji)值(zhi)班(ban)水(shui)手(shou)呼(hu)吸(xi)微(wei)弱(ruo),立(li)即(ji)通(tong)知(zhi)船(chuan)長(chang)和(he)其(qi)他(ta)船(chuan)員(yuan),隨(sui)後(hou)為(wei)其(qi)提(ti)供(gong)了(le)醫(yi)療(liao)氧(yang)氣(qi)。船(chuan)長(chang)聯(lian)係(xi)了(le)船(chuan)舶(bo)代(dai)理(li)以(yi)安(an)排(pai)岸(an)上(shang)醫(yi)療(liao)援(yuan)助(zhu),並(bing)建(jian)立(li)了(le)遠(yuan)程(cheng)醫(yi)療(liao)谘(zi)詢(xun)。18點55分,一支岸上救援隊伍登船;20點44分,2號高級值班水手帶被轉移至當地醫院。21點36分,2號高級值班水手帶抵達醫院,不久後因內出血和低血容量性休克被宣告死亡。
結 論
導致此次非常嚴重海上事故的因果因素包括:
(a) 將鏈條塊施加向下的拉力,使它對橫向框架產生向下作用力,從而導致貫穿梁下垂,並將2號高級值班水手壓在甲板板上。
(b) 抓鬥製造商手冊中缺乏更換抓鬥液壓油和鋼絲繩的程序及相關安全警告,且公司的安全管理體係中未對此項工作提供參考。
(c) 船員對抓鬥的工作原理認識不足,並錯誤地認為在液壓油排空後抓鬥無法開啟。
(d) 在開始更換抓鬥鋼絲繩工作前,未進行充分的任務前危險評估和計劃,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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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未包含在非標準狀態下對抓鬥進行作業的任何相關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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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缺乏關於抓鬥處於部分開啟和非標準狀態相關安全風險的可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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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對船舶的抓鬥設備不熟悉。
可能促成此次非常嚴重海上事故的其他因素包括:
(a) 輪機員在排空船上任何抓鬥的液壓油前,既未進行風險評估,也未召開工前安全會;
(b) 未遵守公司關於執行非計劃工作以及評估並行作業相關安全風險的程序。
調查中發現但未對此次非常嚴重海上事故構成影響的其他問題包括:
(a) 船舶計劃維護係統中的維護說明不如製造商手冊中的說明詳盡。
*信息來源於信德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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