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該《保供協議》約定: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公司每月確保向對方供給金額為2,871.83萬元的起重電動機 。2012年2月15日,公司與長沙中聯重工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建築起重機械分公司簽訂了2012年一季度供貨銷售合同,合同金額為2,172.15萬元,實際履行金額為2,047.97萬元,確認的銷售收入為2,047.97萬元(含稅)。
差異原因分析:
《保供協議》為wei意yi向xiang性xing協xie議yi,協xie議yi約yue定ding的de金jin額e是shi對dui方fang對dui公gong司si提ti出chu的de最zui高gao保bao障zhang供gong貨huo金jin額e,每mei次ci實shi際ji簽qian訂ding合he同tong的de金jin額e因yin市shi場chang等deng原yuan因yin存cun在zai不bu一yi致zhi的de可ke能neng,公gong司si已yi在zai《保供協議》公告中進行過風險提示。
特此公告。
江西特種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0一二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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