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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號 |
條款 |
檢 查 內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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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管理 |
(1)有駕駛室的起重機操作人員是否經考試合格,憑證操作。
(2)起重指揮信號符合國家標準。
(3)起重機駕駛人員有交接班製,並備有記錄。
(4)行車檢修時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切斷電源,拔掉保險絲,驗電,掛警告牌,有危險作業審批手續,現場有監護人員。
(5)起重機安全管理製度和各種起重機操作規程齊全,操作中嚴格遵守“十不吊”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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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鋼絲繩使用要求 |
(1)鋼絲繩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與滑輪、卷筒相匹配,並正確穿繩。繩端固定牢固,壓板不少於2個(電動葫蘆不少於3個)
(2)當吊鉤等取物裝置觸及最低作業麵時,鋼絲繩在卷筒上的纏繞圈數,除固定繩尾的圈數外,必須不少於2圈
(3)鋼絲繩出現質量問題時應給予報廢
(4)鋼絲繩潤滑狀況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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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滑輪組 |
(1)滑輪直徑與鋼絲繩直徑應匹配
(2)滑輪轉動靈活,無破損
(3)防止鋼絲繩出槽的滑輪護罩安裝牢固,無損壞或明顯變形(4)滑輪出現質量問題時應給予報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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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吊鉤 |
(1)不得使用鑄造的吊鉤,不許用衝擊韌性低的材料製作吊鉤
(2)吊鉤表麵應光潔,無剝落、銳角、毛刺等缺陷(3)有缺陷的吊鉤不得補焊
(4)吊鉤應轉動靈活,固定螺母的定位螺栓、開口銷必須緊固完好
(5)在鋼絲繩容易脫落的工作環境中,吊鉤應有防脫鉤的保險裝置
(6)吊鉤出現質量問題時應給予報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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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製動器 |
(1)通過製動器杠杆係統的“空行程”不應超過電磁鐵額定行程的10%
(2)製動器鬆開後,製動閘瓦與製動輪各處間隙應基本相等,製動帶單側最大開度應不大於1毫米
(3)製動帶摩擦墊片與製動輪實際接觸麵積應大於理論接觸麵積的70%
(4)製動器各活動銷軸應轉動靈活,無退位、卡位、鏽死等現象,開口銷齊全
(5)製動器小軸或心軸表麵應淬火,不得用普通螺栓代替,製動瓦磨損墊片和製動輪表麵均不許有油汙或其它缺陷
(6)製動器及製動輪出現質量問題時應及時報廢。
(7)吊裝熾熱金屬、易燃易爆危險品或發生溜鉤現象可能造成重大危險或損失的起重機,起升機構應安裝兩套製動器
(8)製動器必須製動1.25倍的額定負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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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製動距離要求 |
(1)雙梁起重機大車製動距離為6-11米,單梁起重機為2-6米(2)小車製動距離為0.5-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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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卷揚限位器 |
(1)必須保護當吊具起升到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電源
(2)一般電動葫蘆吊車的極限間距應大於0.3米,雙梁起重機應大於0.5米
(3)新安裝的起重機應增設下極限限位器,保證吊具下降到下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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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運行行程限位器 |
(1)兩台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運行,大車相互行駛在相距0.5米處應保證同時切斷兩台起重機電源
(2)大車終點限位尺應保證起重機在距極限端0.5-3時切斷電源
(3)有駕駛室的起重機必須裝小車行程限位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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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幅度限位器 |
(1)變幅類型的起重機,應安裝最大和最小幅度防止臂架前傾或後傾的限位裝置
(2)當幅度達到最大或最小極限時,吊臂根部的接觸板應觸及限位開關,切斷動力電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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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門艙聯鎖裝置 |
(1)安裝部位:登機門聯鎖保護,應安裝在起重機門艙的外門上;登橋架艙門聯鎖保護,應安裝在上主梁的艙口門邊,以推拉式為方便;端梁檢修門聯鎖,安裝在起重機兩側端梁門上
(2)各類門、艙聯鎖保護裝置,應保證剛一開啟既斷其中一個開關的電源時,整台設備均不能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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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緊停開關 |
(1)應接觸良好,動作可靠,保證在緊急情況下和離開操作位置時切掉起重機總電源的開關
(2)地麵操作的電動葫蘆按鈕盒應有緊停開關裝置,此盒應有鋼絲繩作承載繩,使電纜線不受壓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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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緩衝器 |
(1)起重機大、小車運行機構、軌道終端立柱個四端的側麵,應安裝緩衝器
(2)大車運行速度不高於每秒50米或小車運行速度不高於每秒25米時,可選用橡膠緩衝器;速度大於每秒120米時,應選用液壓緩衝器;速度在兩者之間時,應選用彈簧緩衝器
(3)彈簧緩衝器的撞頭若撞後不能複位,應拆下檢修,彈簧有塑性變形或斷裂應更換
(4)橡膠緩衝器,小車厚度為50-60毫米,大車為100-200毫米;如用硬木塊作緩衝器,木塊表麵應裝有橡皮(5)各類緩衝器應安裝牢固,同一方向相撞的兩端應等高和同步接觸,水平方向的誤差應不大於50毫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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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軌道止擋器 |
(1)止擋器應能承受起重機滿負荷運行時的衝擊能力(2)大於50噸的起重機,軌道終端立柱不得焊在軌道上,應在端部埋設水泥柱或鋼板後,正對軌道中心裝設立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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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超負荷限位器 |
大於20噸的起重機應安裝超負荷限位器,保證使用安全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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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信號裝置 |
(1)音響信號裝置:除地麵操作的電動葫蘆外,其它起重機應安裝音響信號裝置
(2)要求安裝牢固,音響清晰,音量適度,開關靈敏可靠,電源使用24伏或36伏
(3)指示信號裝置:起重機主滑線三相應設指示燈,顏色為黃、綠、紅色,當軌道超過50米時,滑線兩端應設指示燈;司機室送電指示燈顯示正常,裸露的接線口應絕緣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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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照明設施 |
(1)起重機應安裝駕駛室照明、移動檢修燈照明和橋下操作照明等設施
(2)駕駛室照明燈和移動檢修燈必須采用24伏或36伏安全特低電壓,照度不小於30L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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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護 |
(1)電網的PE線必須與起重機軌道緊密連接
(2)起重機各電氣設備設施的金屬外殼,應與整機金屬結構有良好連接,否則應增設連接線
(3)起重機軌道應采用重複接地措施,軌道長大於150米時,應在軌道對角線設置兩處
(4)起重機兩條軌道之間應用連接線牢固相連,軌道長度大於150米時,應將兩端相連;除鋼梁架上的軌道外,同端軌道的連接處應用跨接線焊接
(5)連接線、跨接線如用圓鋼時,截麵應大於30平方毫米,用扁鋼時,截麵應大於150平方毫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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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防護罩、欄、板 |
(1)防護罩:起重機外露的開式齒輪、外部聯軸器、鏈輪和鏈條、傳動帶、皮帶輪、有凸出鍵銷的轉動構件,都應安裝防護罩
(2)防護欄杆:起重機主梁兩端外側、端梁兩端外側、小車車體運動方向兩端外側、駕駛室通道小平台三麵外側,其它可能造成人員墜落的外側,都應裝設防護欄杆
(3)滑線護板:安裝可靠,與帶電滑線有一定間距,無脫焊、嚴重變形、鬆動,能防止駕駛人員或吊索具觸及
(4)掃軌板:起重機大、小車運行機構車輪前沿應裝設掃軌板,掃軌板應裝在支撐架上,有足夠的強度,支撐架距軌道麵約20毫米,掃軌板距軌道麵應不大於10毫米,無變形或損壞
(5)走道板:應采用焊接,不得有曲翹、扭斜、嚴重腐蝕、裂紋、脫焊等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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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露天起重機防護 |
(1)防雨罩:露天起重機主梁上的配電控製盤、電動機、電阻器、接線柱和小車整體應裝有防雨罩
(2)夾軌鉗:在當班結束時,使用夾軌鉗夾住同側2個大車軌道
(3)錨定裝置:通常埋設在駕駛室同側,用吊鉤收緊地麵外露的鐵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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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安全標識 |
(1)應在醒目位置掛有額定起重重量的噸位標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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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消防器材 |
各類起重機駕駛室應配備小型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內使用,位置安全牢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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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管理 |
(1)有公司吊索具管理製度,有車間吊索具管理辦法
(2)吊索具有集中存放地點,存放點有選用規格與對應載荷的標牌,有專人管理和保養
(3)報廢吊索具不得在現場存放或使用
(4)鋼絲繩編接長度應大於15倍繩直徑,且不小於300毫米,卡接繩卡間距離應不小於6倍繩直徑,壓板應在主繩側
(5)普通麻繩和白棕繩隻能用於輕質物件捆綁和吊運,有斷股、割傷、磨損嚴重應報廢
(6)尼龍繩應遠離火源,防止暴曬,應防止斷裂後回抽傷人
(7)下列情形之一的吊帶必須予以報廢:整條吊帶斷裂的; 護套破損、承載芯暴露; 縫紉線破損引起吊帶蓬鬆; 銳器損傷、吊帶有斷絲; 化工腐蝕嚴重而損壞拉力強度。
(8)吊具、卡環、鏈條出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報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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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電梯 |
(1)電梯應由專人駕駛、憑證操作。
(2)有嚴格的安全管理製度。轎廂內張貼有簡要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明顯的限乘人數(或重量)的,不超載運行。
(3)音響訊號清晰,停層指示訊號正確可靠。
(4)轎廂及電梯的各層護門牢固可靠、開閉靈活。
(5)聯鎖裝置安全可靠,轎廂和電梯任何一層門未關好,電梯就不能起動,電梯開動後,各層護門都打不開,上下限位靈活可靠。
(6)電梯間內設置有報警電話,排氣扇運行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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