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輥破碎機能力核算
對輥破碎機有光麵對輥及非光麵對輥,其核算方法也有所不同。
(1)光麵對輥破碎機的生產能力,可按下式核算:。
式中Q——生產能力,t/h;
D——破碎機輥筒直徑,m;
L——破碎機輥筒長度,m;
dc——破碎產物最大粒度,m;
n——破碎機輥筒轉數,r/min;
Ks——鬆散係數,一般Ks值取0.1~0.3,金屬礦石取0.1,軟物料取0.3;
ρd——破碎礦石的堆密度,t/m。
挑選光麵對輥破碎機時,輥筒齧角有很大含義,一般按下式核算:。
式中α——齧角,(°)
D——輥筒直徑,mm;
dg——最大給礦粒度,mm;
b——輥筒之間的排礦口寬度,mm。
依據齧角條件,為了不使破碎物料被拋出,使破碎機能有效地作業,所選用破碎機輥筒直徑應大於最大給礦粒度的22~25倍。
(2)非光麵輥的對輥破碎機(包含齒麵和槽麵輥)的生產能力,要使用公式23-15a核算但有必要考慮到輥齒占去輥間空地而削減的排料口麵積,因此,式23-15a中的輥子長度應當加以批改,用L1代替L,兩者關係如下:L1=(0.5~0.6)L。
手機版|
關注公眾號|

下載手機APP

